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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十)强化统计调查工作。建立健全家庭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和定期报表制度,规范统计标准,完善统计调查方法,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及时掌握行业发展情况,为宏观调控提供依据。 (二十一)做好家庭服务典型示范工作。在全市开展“家庭服务明星企业”、“家庭服务明星”、“家庭服务品牌”等年度评选活动和家庭服务职业技能竞赛,对获奖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大力树立家庭服务典型并进行宣传,提高家庭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认同感、成就感和自豪感。在全市推行家庭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逐步扩大标准覆盖范围,带动全市家庭服务业蓬勃发展。 (二十二)加强媒体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本溪就业网、中小企业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方针政策、家务劳动社会化的新观念、发展家庭服务业的社会意义和家庭服务从业人员的社会贡献,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关心和支持,营造有利于促进家庭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