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琼府办[2010]56号
【颁布时间】 2010-05-28
【实施时间】 2010-05-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627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出版社转企改制与引资合作意见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出版社转企改制与引资合作意见的通知

  (琼府办〔2010〕56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海南出版社转企改制与引资合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海南出版社转企改制与引资合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发〔2005〕14号和琼发〔2006〕19号文件精神,根据国办发〔2008〕114号文件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海南省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琼府〔2007〕25号)有关规定,对加快海南出版社转企改制,引入战略投资者,推动以资本为纽带,实现跨省区战略重组,做大做强我省出版产业,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遵循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通过体制机制创新,解放和发展出版生产力,使海南出版社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合格的市场主体和现代出版企业;通过引资合作和跨省区战略重组,提升海南出版业的规模效益和整体竞争力,为建设国际旅游岛和海南经济文化发展作贡献。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社会效益第一,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出版产品与服务。

  

  2. 坚持实事求是,从海南出版社的历史和实际出发,发挥海南的出版特色,建立既符合出版产业发展规律,又有利于海南出版社发展的管理体制和运作模式。

  

  3. 坚持以人为本,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 坚持规范操作,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组织实施,积极推进转企改制和引资合作工作。

  

  二、任务目标

  

  (一)海南出版社实行整体转企改制,同时以协议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共同组建海南出版社有限公司,对外仍可称海南出版社。

  

  (二)转企后引进战略投资者的资金、销售网络和管理技术,发挥海南出版社内容生产与战略投资者营销渠道之间的协同效应,以资本为纽带,以资源为联系,共同打造一个优势互补,具有创新文化理念和创新体制机制,具有较强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盈利能力的现代出版企业,实现海南出版社的超常规、跨越式发展。

  

  (三)积极运用先进科技手段,强化内容创新,加快推进传统出版向数字出版转型;积极开拓市场,推进出版物的生产和服务由国内市场逐步走向国际市场。

  

  (四)转企后,海南出版社要着力做大做强出版主业,同时积极探索通过申办、收购、兼并和重组等方式增加出版资源,逐步向跨地区、跨行业、集团化和多媒体经营方向发展。

  

  (五)吸收战略投资者,将海南出版社由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积极争取上市。

  

  三、组织实施

  

  (一)资产清理及评估。

  

  1. 清产核资。海南出版社转企改制的资产范围包括:海南出版社及其下属三家全资子公司(海南三环出版发行有限公司、海南省电子音像出版社、北京琼版图书经销部)、下属三家分支机构(海南出版社山东图书发行中心、海南出版社长沙办事处、海南教师杂志社)的全部资产。参照《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资委令第1号)及上市公司投资合作的有关规定,聘请符合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对海南出版社的国有文化资产(含土地等不动产)进行清理,明晰产权关系;对清理出的各类资产盘盈盘亏进行专项审计,做出经济鉴证,送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财政厅审批。

  

  2. 资产评估。参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财政部令第14号),经合作方认可,聘请符合资质条件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海南出版社国有文化资产(含土地等不动产)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报省财政厅核准。

  

  (二)劳动关系清理及人员安置。

  

  1. 依法清理劳动关系。全面清理海南出版社员工的劳动关系,清理结果在社内公告。将事业编制的人员及其工龄、基本工资等情况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并抄送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备案。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