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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郑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郑政[2011]86号
【颁布时间】 2011-09-03
【实施时间】 2011-09-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63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科技人才发展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三)发展目标总量目标:到2015年,全市科技人才总量达到12万人,年均增长8.2%。到2020年,全市科技人才总量达到18万人,年均增长8.3%。结构目标:到2015年,我市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规模以上企业科技人才数量比发展为5∶35∶60;战略支撑产业、战略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和现代农业科技人才比发展为50∶30∶15∶5;到2020年,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规模以上企业科技人才数量比发展为6∶30∶64;战略支撑产业、战略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和现代农业科技人才比发展为45∶35∶15∶5。素质目标:到2015年,科技人才占专业技术人员比重达到16%。硕士以上学历占科技人才总量比重达到23%,高级职称占科技人才总量比重达到21%。到2020年,科技人才占专业技术人员比重达到17%,硕士以上学历占科技人才总量比重达到27%,高级职称占科技人才总量比重达到22%。效能目标:到2015年,全市科技人才效能达到0.14,人力资本投资占生产总值比例提高20%,科技人才产业分布基本与产业结构相适应,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到2020年,全市科技人才效能达到0.13,人力资本投资占生产总值比例提高50%,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5%。人才工程目标:到2015年,全市育引科技领军人才100人,打造科技创新团队100个,培育科技创新骨干3000人,培养200名科技创业人才;累计柔性引进院士100人,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50人。到2020年,全市育引科技领军人才150人,打造科技创新团队150个,培育科技创新骨干4000人,培养500名科技创业人才;累计柔性引进院士150人,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100人。

  三、主要任务

  (一)树立大人才观,统筹各类科技人才服务发展解放思想,树立大人才观。突破人才隶属,强化项目引导作用,调动市域内国家、省、市三级科技人才资源,采取联席会议、产学研合作、项目共建等方式,多维度激发人才创新创业热情,最大限度地提高域内人才的使用效率。围绕我市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需求,科学设置科技专项,合理配置科技资源,引导各类科技人才为我所用。将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各类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纳入我市科技人才工程遴选范围,竞争开放项目,支持构建人才育引平台,享受有关科技人才重大政策。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人才资源,加速人才的国际化进程,形成各类人才服务我市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育引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以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育引为重点,造就高素质创新人才队伍。通过实施人才工程,育引一批学术、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做出重大创造性成就和贡献,具有组织重大科技创新活动能力的优秀专家。形成人才集聚高地,提升我市创新能力。依托国家、省、市重点学科、重点科研基地、重点实验室、各类研发中心等创新平台,积极育引创新能力强的高层次人才。鼓励和支持科技人才积极争取承担国家“973”、“863”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工程项目、国际交流合作项目,育引一批具有凝聚作用强,学术水平高,创新潜力大的科技人才。激发众多高层次人才和团队的创新效能,提升我市区域创新能力。

  (三)造就科技创业人才,增强科技人才产业融合度围绕我市四类产业和重大民生领域,加快科技人才创业平台建设,完善相关政策和公共服务体系,优化创业环境,降低创业成本,吸引国内外优秀科技人才来郑创业。着眼于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重点扶持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的优秀科技人才以科技成果、专利技术入股等形式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充分发挥郑州新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型产业集聚区、科技园区等科技创业载体的作用,积极推进留学生创业园、大学科技园、博士创业园以及科技街区、工业创新设计园、创意产业园、科技孵化器、科技楼宇、大学生创业园及实训基地等各种创新创业载体建设,不断提高产业对创业人才的承载能力,引导科技人才向企业流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人才与产业的有效互动,增强科技人才与产业的融合度。

  (四)加强科技管理服务人才建设,提高创新服务水平重视科技管理、科技中介等方面的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业务水平高、管理能力强、具有现代科学素质、创新意识和战略眼光的科技管理人才。重视基层科技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其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科技中介认证和培训体系,促进各类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培养大批懂技术、懂法律、懂市场、懂管理的复合型科技中介人才。加强知识产权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面向行政管理部门、研究机构、企业、高校、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培养一大批从事知识产权管理、研究、咨询、代理、经纪、评估、信息服务等专业人才,能够全面掌握知识产权法律基础知识,了解本行业、本专业知识产权最新发展趋势及研究成果,在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利用知识产权情报、开展涉外知识产权事务、制定企业知识产权发展战略、提供知识产权服务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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