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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家养梅花鹿产业的意见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 (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梅花鹿是东北三宝之一。家养梅花鹿在我省已有300余年历史,是我省特色优势产业,已纳入吉林省 “十二五”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为贯彻落实 《吉林省特色资源产业提升计划 (2011-2015年)》(吉政发 〔2011〕21号),尽快将家养梅花鹿产业 (以下简称梅花鹿产业)做大做强,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生产方式为主线,围绕 “科学发展、加快振兴、富民强省”目标,坚持标准化规模养殖、精深化加工、产业化经营方向,突破瓶颈制约,加强科技研发,实施品牌战略,推进优化升级,着力把梅花鹿产业打造成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支撑县域经济增长,拉动全省现代牧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性支柱产业。 (二)基本原则。 以市场机制调动和激发梅花鹿产业内生增长动力,依据市场走势,合理确定产业基本生产能力,增强抗御养殖、市场双风险的能力。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梅花鹿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增强梅花鹿产品市场竞争力。加快梅花鹿产业科技创新,着力提高梅花鹿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以科技创新支撑梅花鹿产业提质增效,扩能升级。 二、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发展目标。 加快构建两大产业园区、七大基地。到2015年,标准化规模养殖成为基本经营方式,疫病防控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存栏50只以上的梅花鹿规模养殖比例达到45%;形成品系配套的梅花鹿良种繁育体系;创造一批符合国际标准的产品,巩固扩大国内、国际市场占有量,梅花鹿产业总产值达到300亿元。 (二)重点任务。 1科学规划布局,实行 “双核”发展战略。根据我省梅花鹿产业发展实际,选择发展基础好的长春市双阳区、东丰县为核心梅花鹿产业园区,加快标准化规模养殖场 (小区)建设,依托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形成两大核心产业园区。双阳梅花鹿产业园区,辐射长春、吉林、延边地区,形成3大产业基地,构建长、吉、图产业轴;东丰梅花鹿产业园区,辐射辽源、四平、通化、白山,形成4大产业基地,构建四、辽、通、白产业带。通过“双核”驱动,形成以两大产业园区为核心、七大基地为支撑的梅花鹿产业格局。双阳区、东丰县以此研究制定梅花鹿产业园区规划。 2建设标准化养殖基地,加快生产方式转变。梅花鹿标准化规模养殖是做大做强产业的基础。大力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梅花鹿标准体系,抓紧制订梅花鹿系列标准,包括术语标准、种质标准、鹿场建设、饲养管理、防疫规范、加工技术规范等。力争以我省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规程为蓝本,形成梅花鹿标准化规模养殖国标体系。确保 “十二五”期间,我省梅花鹿产品及其加工制成品生产执行标准与国际接轨。 3强化精深加工,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将梅花鹿产品精深加工作为产业发展的战略重点,逐步由初级加工低端产品向精深加工高端产品转变,拉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加快梅花鹿产业提质增效。培育精品名牌,打造 “吉林梅花鹿”品牌效应。围绕梅花鹿加工龙头企业,加快以现代服务业为主的配套产业发展,集聚资本,吸纳项目,形成梅花鹿产业集群。 4加快科技研发,推动产业技术进步。整合优势科研力量,以企业为主体,针对制约梅花鹿产业发展的技术难题,开展两个层面的联合研发攻关。一是梅花鹿药理功效、食用安全性等研究,为梅花鹿产品进入食品和保健食品提供科学依据。二是种质资源高效利用、标准化健康养殖与管理、重大疫病防控、产品精深加工、包装储运等开发性研究,尽快形成应用转化一批、攻关研发一批、后续储备一批的自主创新产品研发格局。加强梅花鹿产业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培育创新型科研团队,走产学研、育繁推一体化发展的路子,对梅花鹿产业科技研发贡献突出的科研人员,按照省级人才开发资金有关规定给予奖励。鼓励龙头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 5完善相关政策,争取启动梅花鹿产品进入食品和保健食品试点。相关部门要积极开展工作,争取国家在我省进行梅花鹿产业发展试点,通过实行从出生、防疫、饲养到加工、销售的全程识别标识佩戴,建立谱系清晰、认证清楚的可追溯体系,把家养与野生梅花鹿区分开来。同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取消对梅花鹿产品开发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