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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昆明市政府
【颁布时间】 2010-05-27
【实施时间】 2010-05-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663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构筑社会消防安全春城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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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落实检查考评责任。各级政府要将每年的消防重点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和政务督察内容,同检查、同考核,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责任人依规予以问责。

  

  (二)建设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1.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确保单位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督促单位落实防火巡查检查制度,重点单位每日要进行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应当至少每2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营业结束时要清查;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落实应急预案修订演练制度,重点单位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其他单位至少每年进行一次。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重点单位对单位员工每年至少培训一次(公众聚集场所至少每半年培训一次),其他单位可适时组织培训。要落实隐患整改制度,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能立即消除的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逐级上报,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资金和时限。

  

  2.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依法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单位建立专职消防队,有保安队的单位要建立“保消合一”消防队,其他单位要建立志愿消防队。各种形式的消防队要掌握和熟悉本单位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使队员达到“熟悉预案,明确各自职责;熟悉消防设施设备,会扑灭火灾;熟悉逃生常识,会引导人员逃生”的要求,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置火灾。

  

  3.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社会单位的指导培训,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教学和专业人员指导等方式,切实提高各类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使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达到“懂消防法律法规,会部署消防工作;懂消防设施设备,会查改火灾隐患;懂消防知识,会组织员工培训;懂火灾应急处置,会组织灭火演练”的“四懂四会”要求。要求单位消防控制值班人员要取得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达到“懂消防设施设备,会操作使用;懂火灾应急处置程序,会组织扑救火灾;懂消防安全常识,会检查隐患”的“三懂三会”要求。要求社会单位一般员工达到“懂灭火设备使用,会扑救初起火灾;懂自救逃生技能,会组织人员疏散”的“两懂两会”要求。

  

  4.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各级要全面组织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设置板报或宣传栏,定期宣传消防知识。推进标识化管理工作,消防设施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消防重点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2010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1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基本达标;2012年,包括一般单位在内的所有单位普遍达标。公安消防部门要督促指导社会单位建立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建设档案、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建设档案、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建设档案、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建设档案。档案由市级公安消防部门统一式样、统一内容、统一规格、统一标准。

  

  (三)夯实社区、农村火灾防控“四个基础”

  

  各级政府要以夯实基层消防工作机构建设、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工作群防群治建设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为基础,扎实深入推进社区、农村消防工作。2010年,全市社区、农村消防工作机制基本建立完善。2011年,全市社区消防工作达标,85%的农村消防工作达标。2012年,农村消防工作全部达标,社会群防群治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

  

  1.夯实组织建设基础。社区、农村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组织领导机构,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2010年,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完善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鼓励经济发达地区的乡镇成立消防工作专门机构,其他地区乡镇依托综治办、安监办等机构,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2011年,村(居)民委员会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社区内的小场所要实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开展消防安全互查互督,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联合组织扑救;村庄实行消防安全多户联防制度,轮流值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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