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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强化税收征管促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合肥、滁州、六安、马鞍山、巢湖、芜湖、宣城、铜陵、池州、安庆市地方税务局: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决定》(皖发〔2010〕2号),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税收征管,全力促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融入示范区建设大局 1、深刻把握示范区建设重大意义。建设示范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全局出发,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对于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速崛起进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全面实施好《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是全省上下的共同任务。各级地税部门要深刻把握示范区建设重大意义,按照省委省政府“一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五年大发展”的部署,充分发挥地方税收职能作用,为促进示范区建设、加速安徽崛起做出新的贡献。 2、努力做全省地方税收工作的先行者和试验区。示范区地方税收工作标准要与发达地区对接,工作目标要领先全省,工作业绩要争做系统表率。要将地方税收工作始终置于示范区建设的大局中进行谋划和落实,更加自觉的服务和保障大局;将创新要求贯穿到地税工作的各个方面,凡是有利于示范区发展的服务举措和管理办法,都要积极主动地实践和推进;将效能要求、效能责任延伸到基层、延伸到每一位地税干部,在服务示范区建设工作中,不断提速增效。 3、坚持以先进的理念引领地方税收工作。认真学习、研究并吸收发达地区先进理念、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以先进的理念引领地方税收工作。坚持纳税人至上、服务纳税人就是服务发展、公正执法是最佳服务、征纳双方地位平等、纳税人正当需求应予满足、纳税服务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等现代服务理念,推进纳税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运用全面质量管理、风险管理、绩效管理和文化建设等现代管理方法和手段,推进税收管理不断创新。 二、健全运行体制,提高纳税服务和税收管理效率 4、强化征管资源配置。根据示范区建设发展状况,按照“固定税源要清、新增税源要明”的要求,科学谋划配置征管资源。适应示范区“园中园”、“托管园区”、“联合共建”等多种合作建设模式,本着征管资源向经济发达、税源丰富地区相对集中的原则,积极提出设置或调整征管机构的意见或建议;本着优秀人力资源向基层倾斜、向服务和管理一线倾斜的原则,配备充实相应的征管人员,满足示范区纳税服务和税收管理工作需要。 5、优化职能分工。认真研究新时期、新环境下地方税收管理和服务的内在规律和发展趋势。按照纳税服务贯穿税收征管工作全过程的总体原则,落实管理前置、集中征收(无区域征收)、同城通办、“一站式”服务、“一窗式”管理等具体工作要求,进一步调整税收征收、管理、稽查各序列职能,明晰分工,明确责任。 6、健全内部运行机制。优化税收征收、管理、稽查各环节衔接,以综合征管软件为支撑,畅通联系渠道和联系手段,确保各个环节运转有序、配合有力、相互制约。巩固征管业务重组、流程优化成果,探讨新的优化途径,进一步从体制上减少管理层次、简化管理手续、减轻基层及纳税人负担,提高征管效率。 7、探索建立综合治税机制。争取政府支持,主动加强与财政、国税、工商、金融、公安、国土、规划、房产等部门联系,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各部门共同参与、通力协作的综合治税机制,进一步改善依法治税的外部环境。 三、优化税收服务,创造良好税收环境 8、强化财力支撑。组织收入是地税部门的中心工作,也是地税部门促进示范区建设的最基本手段。地税部门既要大力组织收入,把示范区的发展成果及时、准确体现到地方税收收入和基金费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上来,为示范区经济社会事业提供有力的财力支撑,又要科学组织收入,把组织收入的过程变成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纳税人发展的过程。 9、当好参谋助手。结合各地实际,加强税收政策调研和经济税收关联分析,从发挥政策效应、促进示范区发展的角度,在产业规划布局、确定承接方式等方面,为地方党委政府提出有价值的分析报告、有影响力的决策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