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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基本医疗保障费用支付方式,积极探索实行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方式,及时足额支付符合医疗保障政策和协议规定的费用。将药事服务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要发挥医疗保险支付政策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引导一般诊疗下伸到基层,推进建立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机制。 4.实行“医药分开、分别核算”,改革医院“以药补医”机制,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对试点医院因取消医药加成政策而减少的合理收入,采取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等措施,通过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 (三)改革试点医院运行机制。 1.深化试点医院人事制度,完善分配激励机制。科学合理核定试点医院编制。建立健全人员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全员聘用制度和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岗位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公开招聘制度,改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行职称评聘分开制度,发挥职称工作的激励杠杆作用。建立试点医院个人收入新型分配制度。建立以专业技术能力、工作业绩和医德医风等为主要评价标准的绩效考核体系,实行以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为核心的分配机制,科学合理地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和导向作用,确保按劳分配,按绩付酬,使医务人员的工资水平和增长幅度实现公平与效率并进,以充分调动广大医护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改进试点医院经济运行和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成本核算与控制。落实和完善财务内控制度、内部和外部审计制度。实施医院会计委派管理制度,并探索试点医院实行总会计师制度。强化并规范财务监管,完善现行的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加强对医院收支行为和结余额度的控制和监管;规范医院建设投资、收益分配的管理;提高医院经营财务状况的透明度。 3.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加强投诉管理和医疗纠纷调解,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充分发挥医疗执业保险在化解医疗风险、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医疗执业风险保险机制。 4.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制度,推进民主管理。完善医院组织结构、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推进医院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 5.探索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制度模式、规范标准、体制机制和配套政策,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费保障机制,完善编制管理、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和工资保障等人事保障机制和其他相关政策。 (四)加强试点医院内部管理。 1.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模式,改善医院服务,改善就医环境。畅通急诊绿色通道,优化诊疗流程,规范医疗服务,推广门诊预约挂号,实行按病情分类诊疗,缩短就医等候时间。优先使用适宜技术,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在加强规范和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实行同级医院检查结果互认,降低医疗服务成本。 2.建立以质量控制为中心的管理措施,健全并落实以医疗核心制度为主的医院管理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健全医疗质量控制管理组织。加强重点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推行临床路径管理、疾病诊疗规范、病种质量管理和病例分型质量管理;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建立临床药师制度,指导临床合理用药;加强基础护理;加强医院精细化管理;规范和加强医院临床诊断和治疗检查,持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 3.建立以服务质量满意度为核心的绩效考核和分配制度,将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从经济效益转移到社会效益上,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以充分调动广大医护人员的积极性。 4.提高医院信息化水平。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推进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五)建立试点医院监管机制。 1.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试点医院监管办法,依法加强监管,促使试点医院依法行医,维护公益性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2.加强医疗技术、医务人员资格和大型医疗设备准入管理,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标准、规模和贷款行为。 3.全面推行医院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医疗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各方对公立医院的监督作用,建立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