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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青海省政府
【发文字号】 青政办[2010]74号
【颁布时间】 2010-05-02
【实施时间】 2010-05-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685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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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做好试点医院评审评价工作。探索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的试点医院绩效评估管理体系和医疗质量安全评价管理体系,建立由卫生行政部门、医疗保险机构、社会评估机构、群众代表和专家参与的公立医院质量监管和评价制度,改进医疗服务质量。

  5.建立试点医院巡查制度,强化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加强对公立医院的监督制约,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

  四、试点工作组织领导和方法步骤

  (一)组织领导。全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由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卫生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省市联动。

  1.省政府成立由省卫生厅、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组成的西宁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指导小组,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具体指导协调试点工作。

  2.西宁市人民政府成立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领导机构。根据卫生部等五部委《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本《指导意见》的要求,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制定西宁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报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卫生部和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试点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2010年5月-6月)。学习、领会并宣传卫生部等五部委《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精神。确定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地区和单位。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文件,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7月-12月)。召开启动会,组织实施。省、市领导小组、指导小组对试点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并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评估阶段(2011年3月-4月)。对试点工作进行阶段性评估。

  (三)支持推进试点工作。为切实做好试点工作,西宁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指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国家有关公立医院改革的政策,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调研,加强对西宁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要适当安排启动资金和工作经费,优先安排各类项目和资金,从政策、经费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积极推进西宁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四)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要让社会各界及时了解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并积极主动地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公立医院改革的长期性、复杂性和改革方式的多样性,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营造宽松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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