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1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实施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11年行动计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实施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2011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意见》(苏发〔2011〕10号)和《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省份提供有力支撑,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推动知识产权创造 (一)继续实施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提升工程,完善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强化科技创新知识产权导向,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创造。(省知识产权局负责) (二)促进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稳步增长,全省专利申请量达18万件,其中,发明专利5.6万件;专利授权量达12.6万件。(省知识产权局负责) (三)新增注册商标3万件以上、国际注册商标220件以上、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8件以上;新增驰名商标25件、省著名商标200件;定牌加工企业自主商标拥有率达50%;新增省级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10个、品牌示范基地5个。(省工商局负责) (四)作品登记数比2010年增长10%,软件作品登记数增长15%。(省版权局负责) (五)积极推动“双软”(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认定和软件著作权登记工作,“双软”认定数比2010年增长15%,软件著作权登记代理数增长15%。(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 (六)引导推动大规模集成电路、平板显示、第三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应用及新型电子元器件等领域的知识产权创造。(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 (七)继续实施农业新品种培育创新工程,加快农业品种改良和新品种培育,植物新品种授权数位居全国前列。(省农委负责) (八)将获取原创性知识产权成果作为申报认定和评价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建设项目的重要内容之一。(省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负责) (九)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研究成果作为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省教育厅、科技厅负责) (十)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中的知识产权管理,将知识产权拥有情况纳入科技项目申请立项、过程实施和验收考核的评价指标体系。(省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卫生厅负责) 二、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 (十一)加大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转化和产业化支持力度,各级各类科技计划资助优秀专利转化和产业化项目1500项以上。(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负责) (十二)支持企业知识产权转化运用,遴选100件优秀发明专利给予转化资助。(省知识产权局负责) (十三)将知识产权转化情况纳入高校、科研机构绩效评价和考核内容,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向企业转移知识产权,推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省教育厅、科技厅负责) (十四)加强专利新产品认定工作,全年认定200个中小企业专利新产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 (十五)深入实施地理标志、品牌培育基地和品牌国际化工程,着力提升品牌企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省工商局、商务厅负责) (十六)认真抓好水晶、刺绣、紫砂和绘画等行业版权保护工作,加快培育发展版权创意产业。(省版权局负责) (十七)繁荣影视创作,进一步做强做大影视企业。着力提升原创性和衍生动漫产品开发能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的动漫企业,形成一批具有中国特色和国际影响力的动漫形象、动漫产品。(省广电局负责) (十八)加强软件园区建设,大力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全年计算机软件产业销售收入比2010年增长15%。(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 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十九)研究制定《江苏省专利行政执法办法》,进一步规范专利行政执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省知识产权局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