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六十五)建立版权信息交流和服务平台,进一步推动版权交易。规范作品登记档案管理,逐步向社会提供作品登记信息查询服务。(省版权局负责) (六十六)建立农产品地理标志基础信息库。(省农委负责) (六十七)鼓励支持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法律服务机构加强知识产权领域的专业化建设,努力向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省司法厅负责) (六十八)加强法律服务机构与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合作协同机制建设。(省司法厅负责) 六、促进知识产权区域协调发展 (六十九)推进创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示范省工作。制定部省合作创建示范省五年规划,召开创建示范省部省合作工作会议,启动实施创建示范省专项计划,开展省市共同创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示范市工作。(省知识产权局负责) (七十)举办“实施商标战略,服务科学发展”峰会。(省工商局负责) (七十一)加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市、区)申报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认真落实《江苏省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创建和管理办法》,扎实开展相关创建活动。(省知识产权局、版权局负责) (七十二)积极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专利行政执法和海关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案件移送、协作办案等工作机制。(省知识产权局,南京海关负责) (七十三)继续发挥江浙沪三地律师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合作平台作用,加强交流协作,实现信息共享。(省司法厅负责) 七、保障措施 (七十四)推动颁布实施我省“十二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省知识产权局负责) (七十五)完善专利资助政策,调整专利资助资金使用方向,加大对发明专利、涉外专利的申请和授权扶持力度。(省知识产权局、财政厅负责) (七十六)研究制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管理办法,努力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创新主体融资难的矛盾。(省知识产权局、财政厅、金融办负责) (七十七)加强调查研究,完善配套措施,确保涉及知识产权的各项税收扶持政策落实到位。(省地税局负责) (七十八)推动颁布《江苏省专利奖励办法》,加大对优秀专利、发明人以及专利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力度。(省知识产权局、财政厅负责) (七十九)开展软件“金慧奖”评选,进一步引导软件企业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 (八十)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金钥匙中小学生科技竞赛以及职业教育创新大赛等活动,增强青少年科学素质,提高青少年的创新意识和本领。(省科协、教育厅负责) (八十一)强化知识产权宣传,重点做好部省合作创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示范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知识产权宣传周等活动的宣传工作。(省知识产权局、工商局、版权局,省法院,省商务厅,南京海关负责) (八十二)加大知识产权培训力度,重点抓好专利代理人考前培训、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培训、企业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商标品牌管理师培训以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贯标”培训。(省知识产权局、工商局、版权局,省法院,省商务厅,南京海关负责) (八十三)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在法学学科中增设知识产权研究方向,培养知识产权领域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省教育厅负责) (八十四)在县处级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县处级干部进修班和处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班等开设知识产权课程。(省委党校负责) (八十五)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工程师职称评定办法,切实做好年度知识产权工程师高、中级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知识产权局负责) (八十六)继续将重点行业和产业的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培养纳入省“六大人才高峰”计划,大力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利用自主知识产权来我省创新创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八十七)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知识产权现状专项统计调查,为推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提供基础数据资料。(省统计局、知识产权局负责) (八十八)加强与德国、日本、美国、巴西、新加坡、韩国以及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其先进经验,提高知识产权工作水平。(省政府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 (八十九)强化对各部门年度计划落实工作的督促检查,并将督查情况及时上报省人民政府。(省政府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