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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吉林市政府
【颁布时间】 2010-01-27
【实施时间】 2010-01-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778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市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吉林市服务业发展规划(2010年-2012年)》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吉林市服务业发展规划

  (2010年-2012年)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服务业跨越发展的决定》(吉发〔2007〕10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全省服务业跨越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吉政发〔2008〕28号)和《吉林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目标

  

  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我市实现经济总量再翻一番的要求,坚持开放带动、投资拉动、产业联动,努力优化结构、完善功能、激活存量、扩大增量、做大总量。到2012年,初步建立与吉林市城市规模、经济发展、群众需求相适应的生活服务体系,与我市工业经济和十大比较优势产业相适应的生产服务体系,建设成为具有特色的吉林省乃至东北地区的商贸中心、物流中心和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服务业增加值迈上千亿元新台阶,年均增长20%以上;服务业投资同比递增;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提高到35%以上。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的统筹协调、规划指导作用,加强政府对服务业发展的引导和调控,按照产业化、市场化、社会化的方向,优化市场资源配置,为各类经济主体创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

  

  (二)坚持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原则。在突出发展商贸、物流、旅游、文化等重点领域的基础上,大力发展交通运输、信息服务、金融保险、房地产等现代服务业,努力实现全市服务业的整体推进、全面发展。

  

  (三)坚持产业联动、协调发展的原则。围绕“突出工业、全面发展”和构建十大比较优势产业,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三次产业相互融合、相互配套、相互拉动,协调发展。

  

  (四)坚持项目支撑、政策扶持的原则。把项目建设作为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支撑,用项目建设统领服务业推进各项工作;制定出台促进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最大限度扶持服务业尽快发展壮大。

  

  三、重点领域

  

  (一)商贸服务业

  

  思路和目标:按照建立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战略的要求,大力发展商贸服务业,积极引进先进业态,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把我市打造成为吉林省一流的商贸中心,努力发展成为东北区域性商贸中心。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以年均20%以上的速度递增。

  

  重点任务:打造2个市级核心商圈,推进4个商业中心建设,培育1条沿松花江观光休闲商业带,规划4个大宗商品交易市场, 打造3条特色专业街。未来三年完成18个重点推进项目、12个重点规划项目、11个现有项目建设。围绕小白山新区、东山区域、北部工业新区建设,高起点规划,完备商贸设施,满足区域内群众消费需求。加快推进信息服务、金融服务、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的发展。长远规划整合河南街、东市两大商圈,打造我市中央商务区,满足城市现代商贸服务业整体升位的需要。

  

  1.打造2个市级核心商圈

  

  河南街商圈

  

  依托河南街百年商业街的文化底蕴,争创中国知名商业街,打造高端百货、专业店、品牌店、精品店汇聚的业态先进的高档商业区。规划区域以珲春街为轴线,松江中路以北,解放路以南,青岛街以东,南京街以西,区域规划面积55万平方米。以中高档消费群体为主要服务对象,完备购物、娱乐、观光、休闲、餐饮、文化等综合服务功能,大力引进公司总部,为未来构建我市中央商务区奠定基础。

  

  (1)2010年重点推进实施珲春街改造项目。依托上海宛丽实业公司对珲春街的整体改造,引进国际知名的高端百货店--百盛百货;建设一个3万平方米的五星级大酒店。

  

  (2)未来三年积极规划包装2个大型综合性商贸设施建设项目。将河南街商圈向周边延伸,规划对河南街西部、南部两个区域进行整体商贸开发,整合商贸、餐饮、休闲、文娱等商务功能,利用新商贸开发区超大空间尺度、现代化的城市景观设计、高科技集成设施(多种类电梯为主的室内交通、现代化通讯网络),构建河南街商圈2个大型综合性商贸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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