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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粤建执函[2011]606号
【颁布时间】 2011-09-13
【实施时间】 2011-09-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836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罗欧副秘书长和王早生主任在广东省首批城乡规划督察员聘任暨派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接上页]


  同志们,城乡规划督察制度顺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我们要充分认识城乡规划督察制度对于发挥城乡规划的统筹协调和综合调控作用的意义,围绕中央部署和住房城乡建设大局,着力发挥城乡规划督察制度的优越性,遏制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苗头,及时制止和纠正损害公共利益、长远利益的行为。同时,在实践中探索部派和省派督察员的联动机制,做到信息共享、相互协同、密切配合,更加有效地开展工作。

  

  我们将继续关注和支持广东省派规划督察员工作的进展,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希望大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努力创新,多出经验,共同推进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促进广东省城乡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最后,祝各位新任督察员工作顺利、身体健康!在新的岗位上不辱使命,做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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