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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甲、乙初级组和自选组,男、女运动员分别报5名(男、女运动员各组共计l0名);丙组每队限报男、女运动员各5名;每项限报2人,每人限报3项(不含对练)。 (十一)健美操 限报一队,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男、女运动员共6人,每单位在每个比赛项目中各限报1队(人) (十二)桥牌 限报一队,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1人,男、女运动员各4至6人。 凡参加各项比赛必须是一所学校的学生组队,不得跨校组队。公开团体赛、女子团体赛、混合团体赛各校限报一队;双人赛各校各组限报两队。 (十三)定向越野 限报1队,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男、女运动员各4人。其中,高等学校运动训练专业参赛男、女运动员总人数不超过2人。 (十四)体育舞蹈 1、各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 2、参赛选手可以参加不同系列的舞种比赛,但不得跨组比赛,每对选手限报两项,团体舞除外。 (十五)围棋 团体赛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队员人数不限。 (十六)中国象棋 团体赛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队员人数不限。 (十七)啦啦操 各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2名,队数不限。 十一 竞赛办法 (一)田径: 1、比赛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2、各项目根据报名人数决定赛次及是否进行及格赛 3、如某项目报名人数少于3队(人)或3个单位,则取消该项目比赛,由编排记录组通知报名单位改报其它项目 4、比赛器材由大会统一准备 5、运动员比赛号码布由大会统一编发。 (二)游泳:比赛执行中国游泳协会最新审定的《游泳竞赛规则》 (三)篮球: 1、各组别根据报名队数分为两个阶段进行比赛。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按历年比赛的名次顺序确定种子队,然后抽签分成若干小组(根据报名队数),分别进行小组循环赛,按积分排出小组名次。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决出最终名次。乙组根据报名队数,采用单循环,决出名次。 2、比赛采用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 (四)排球: 1、甲组: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赛(抽签决定分组与小组序号,抽签时间另行通知),按积分多少排列各小组名次。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赛。根据参赛队的多少来确定分组数。 2、乙、丙组:采用单循环赛决出全部名次。 3、决定名次办法:每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按积分多少排列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若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下列办法决定名次:x(得分总数)/y(失分总数)=z值,z值高者名次列前。若z值相等,按a(胜局总数)/b(负局总数)=c值,c值高者名次列前。若c值仍相等,则采用抽签办法决定名次。弃权则取消该队全部比赛成绩。 4、执行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2009-2012年《排球竞赛规则》。 (五)足球: 1、乙组采取单循环的比赛办法。甲、丙组根据报名队数决定比赛办法。报名队数在8队以下,则进行单循环比赛,决出名次;报名队数在8队以上(含8队),则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取分组单循环比赛,决出各组名次:第二阶段采取淘汰赛,决出前八名;如有不可抗拒的原因,需更改赛程,则由主办单位做出决定。 2、比赛计分和决定名次: (1)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 (2)比赛结束,积分多的队名次列前。 (3)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总数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的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的进球总数多者,名次列前; 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4)第二阶段比赛,如果在90分钟比赛中出现平局不进行加时赛,直接以罚点球决定胜负。 3、规则: (1)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2)执行《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试行)》。 4、有关规定: (1)全场比赛时间为90分钟,上下半场各45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5分钟。比赛使用5号球。 (2)赛前确定的1 8名运动员可上场比赛。每场比赛前30分钟,参赛队教练员必须填写上出场,不得再次上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