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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参加乙组比赛运动员必须穿皮质足球鞋,戴护腿板;参加甲组比赛运动员必须穿布面胶底鞋,着套袜。每队必须备有两套颜色深浅不同的比赛服装,守门员服装颜色须与其他队员有明显区别。场上队长自备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服装号码必须与报名表一致。 (4)运动员累计两张黄牌停赛一场,一张红牌停赛一场,除非纪律委员会对该队员另有纪律处罚。运动员在第一阶段比赛中的红黄牌以及纪律委员会对运动员的停赛处罚在第二阶段比赛中仍然有效。 (5)比赛中,参赛队领队、教练员或工作人员被裁判员罚令出场,自然停止比赛工作一场,除非纪律委员会有追加处罚除外。 (6)运动员、教练员或运动队任何人员一经被裁判员罚令出场,不允许其在替补席、主席台、其它看台或继续滞留在体育场内,只能回到休息室。被处罚停赛或停止比赛工作者只能在看台就坐,不允许其坐在替补席或场内滞留。否则,由此引发的任何事故由运动队负责。 (7)参赛运动员在比赛期间均不得染发、蓄长发、留怪异发型(含光头)以及佩带任何饰物,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5、比赛弃权与处理: (1)下列情况之一的运动队均属比赛弃权: 并非不可抗拒的原因,且未获得主办单位的批准,未按时参加或未参加完赛程规定的比赛。 拒绝按照裁判员的要求恢复中断的比赛。 拒绝按主办单位的安排参加补赛或改期的比赛。 有未报名或冒名顶替、或正处于停赛期间、或正在诉讼过程中尚未被允许参赛的运动员代表该队参加了比赛。 (2)弃权的处理: 一方运动队比赛弃权,判另一方以3:0获胜,如比赛的实际比分超过3:0,则以当时的实际比赛结果为准。 双方运动队比赛弃权,双方运动队本场比赛均无成绩,均计零分。 出现弃权的情况,主办单位有关部门向纪律委员会提交报告,由纪律委员会依据事实做出进一步处理。 (六)乒乓球: 1、团体赛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决出前八名。单项比赛采用单淘汰加附加赛决出前八名。团体赛形式: 一个队由3名运动员组成。 比赛顺序是:a-x b-y c-z a-y b-x 2、比赛采用11分制。团体赛每场三局二胜,单项比赛每场五局三胜。 3、比赛执行中国乒乓球协会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 4、比赛使用红双喜白色三星球。 (七)羽毛球: 1、团体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决出前八名;根据报名队数决定第一阶段分组循环和第二阶段淘汰赛的方法;循环赛顺序采用“1号位固定的逆时针轮转法”。 2、团体赛出场顺序为单、双、单。 3、团体赛采用三场二胜制。 4、团体赛运动员不得兼项。 5、单项比赛采用淘汰赛及附加赛的办法决出前八名。 6、比赛均采用21分制,三局二胜制。 7、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及最新规定。 8、由承办单位确定比赛用球。 (八)网球 1、男、女单打,双打比赛,采用一盘八局胜制(打到八比八时采用平局决胜制)老年男、女双打采用一盘六局胜制(打到六比六时采用平局决胜制) 2、小组循环赛制以获胜场次多少决定名次;如两人(对)获胜次数相等,则按相互比赛的胜负决定名次;如三个以上的人(对)获胜次数相等,则按净胜局数的多少决定,再相等抽签决定名次。 3、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网球竞赛规则》 4、必须决出全部名次,不得出现并列。 (九)毽球 各组别男、女团体赛均采用单循环制。各组别单项比赛均采用单淘汰制。男、女单踢比赛采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次数多少决定名次。 (十)武术 1、自选套路组不得兼报初级教学套路组。 2、各单项比赛运动员按抽签顺序上场。 3、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的武术套路竞赛规则。 4、自选套路难度动作规定(限乙组) (1)运动员选报a级难度(平衡、腿法、跳跃、和跌扑类)最多选报3种不同类别的5个a级难度动作。 (2)套路比赛中主要动作内容和一般动作内容不做规定要求。(五)集体项目:6人以上配音乐,时间1一6分钟。 5、本次比赛的服装、器械不作规定要求。 (十一)健美操 1、团体比赛: 按各单位参加各单项的预赛成绩之和排名次,得分多者名次列前;若相等,则以单项得分高者名次列前;仍相等,则名次并列,下一名次空缺(必须报满五个项目方可计算团体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