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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努力做好今年的农业机械安全技术年度检验工作,严格地贯彻执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监理检验技术规范》的农业行业标准,严把检验质量关,建立安全检验监督管理档案。在检验过程中检验人员要树立服务意识,创造便民条件,可以采取流动检验、上门检验等灵活多样的工作方式,以高度的责任感把维修服务、传授技术、教育安全操作与检验紧密相结合,贯穿于检验的全过程,努力提高检验率。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精神,今年年度检验要求有两名监理检验人员上岗检验,“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在初检和年度检验表上,实行两名检验员签名。同时要求有资格的检验员负责拖拉机的信息登记,在《信息记录单》上签名。省局拟在一季度举办一期检验员培训班,为基层培养检验员师资和检验骨干力量。 (三)规范驾驶员考试工作。严格执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员考试各科目的考试内容与评定标准,严肃考场纪律,规范考试行为,全面推进考试工作的规范化,积极推行无纸化考试。 (四)各市农机部门要健全和完善《农机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积极开展农机事故应急演练,按照《条例》精神与公安部门精密配合,及时处理农机事故。要加强农机事故报告和值班工作,值班电话和值班人员要上报省局备案。 (五)做好业务统计上报工作。按照规定及时上报事故月报、农业机械及驾驶人员季度统计报表、各类专项行动报表,做到工作严谨、数据准确,不瞒报、漏报、谎报。各类报表在及时上报电子报表的同时,将纸质报表经统计员、主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省局安全监理处。 四、加强队伍建设 (一)进一步稳定农机监理机构和监理队伍。《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更加明确了农机安全监理的执法地位和执法性质。各市、县农机部门要抓住这次机构改革和全省农机系统可实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契机,积极争取将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和执法人员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改变机构状况、人员身份与监理部门行使行政执法的工作性质不相吻合的局面,以进一步加强监理机构和队伍的建设。 (二)加强“三员”培训,提高自身素质。根据农业部监理总站的安排,结合我省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重点,今年要加大 “三员”(考试员、检验员、事故处理员)培训力度,提高“三员”素质,落实《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管理规范》的精神。 五、加强农机安全监理设施装备和信息建设 (一)进一步强化农机监理装备建设。按照农业部农机监理装备配备标准,今后一段时期,重点装备农机安全技术检验设备,事故处理设备。各级农机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财政列项,强化农机监理装备建设。2010年力争三分之一以上的县配(购)置技术检验设备,用三年的时间全覆盖。通过采取补助的办法,今年再为基层新增一部分监理专用车辆。同时,在全省争取建立二到三个农机驾驶员标准化考试基地,实现科目一考试无纸化,科目二考试仪器化,不断改善农机驾驶员培训的教学设备,从根本上改善全省农机监理培训装备滞后的局面。 (二)进一步提升农机安全管理的信息建设。充分利用农机安全监管网络软件,提高信息的快速传递,扩大“网上审批,委托打印”制证模式的覆盖面。各地要不断完善电脑、打印机、数码相机等信息管理装备,加强监理业务办公自动化建设,提升监理业务能力。 今年,省总站决定创办发至全省市、县农机部门的《山西农机安全监理培训工作通讯》。鉴于我省没有专门监理网站,基层监理机构绝大多数上网条件较差,这样造成工作沟通不畅,上下知情欠缺,信息传递缺乏平台。因此,创办《山西农机安全监理培训工作通讯》十分必要,“工作通讯”的内容是重点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及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介绍省内外农机安全监理的好方法好典型,上下传递全省农机安全监理业务开展工作情况等。使“工作通讯”真正成为宣传教育的阵地,工作交流的平台,信息沟通的渠道,经验介绍的园地,展示形象的窗口。各级农机部门要积极报送有关农机安全监理的信息,省总站将及时地把基层信息择优刊登在“工作通讯”上,同时报送信息情况要纳入年终考核的内容。 六、加强驾驶员培训管理 拖拉机驾驶员培训实行社会化后,提升培训能力,提高培训质量,成为加强驾驶员培训管理的重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