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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1-2015年青岛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1-2015年青岛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九月二日 2011-2015年青岛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意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加强我市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公务员素质和履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的通知》(中办发〔2010〕1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1-2015年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11〕14号)、《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山东省“十二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的通知》(鲁政办发〔2011〕33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立健全我市公务员培训体系为目标,以政府工作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提高培训质量为主线,不断提高公务员培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全面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任务,继续实施公务员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努力培养一支与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相适应的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智力支持。 (二)总体要求 1.围绕大局,按需施训,增强针对性。以需求为导向,贴近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贴近工作岗位要求,贴近公务员全面发展需要,确定培训内容和方法,为科学发展服务、为中心工作服务、为公务员成长服务。 2.联系实际,注重质量,提高实效性。认真落实“联系实际创新路、加强培训求实效”的要求,突出能力建设,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学风,引导公务员学以致用,促进工作。强化培训质量评估,节约办学,提升培训效益,促进公务员培训规模和质量、效益有机统一。 3.突出重点,协调推进,提高统筹性。着力解决重复培训和多年不训等问题,重点加强基层公务员培训,协调推进培训工作整体发展,促进不同区市、不同部门、不同培训类别和不同层级公务员培训工作全面均衡发展,努力保障公务员接受培训的权利。 4.依法培训,改革创新,增进科学性。坚持依法培训,依法履行培训管理职责,加强培训过程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培训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依法保证培训任务完成。遵循培训规律和公务员成长规律,推进培训理论创新、管理创新和方式方法创新,实现培训科学发展。 (三)工作目标 适应政府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务员职业成长需要,5年内对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轮训一遍。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参训率继续保持100%,处、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任职培训参训率要达到90%以上。镇、街道和公共服务部门基层公务员培训一遍。对全市公务员管理人员培训一遍。培训理念、管理方式方法不断创新,规范有序、健全高效的运行机制基本形成,更加开放、更具活力、更有实效的公务员培训体系基本建立。通过培训,使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的综合素质和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更好地服务于政府建设、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人民群众需要。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培训。坚持把提高公务员思想政治素质作为首要任务,努力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增强政治理论教育在公务员教育培训中的主导作用。对全体公务员进行加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重点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科学发展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优良传统、国情市情和形势等方面的学习培训,引导公务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