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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西省司法厅
【发文字号】 赣司办字[2010]2号
【颁布时间】 2010-01-08
【实施时间】 2010-01-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893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在全省监狱劳教系统开展以“贯彻首要标准公正谅解执法建设平安监所”为主要内容的“十面红旗”争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五、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省监狱劳教系统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争创红旗单位活动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厅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最坚定的决心、最快捷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开展好争创活动。省厅成立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监狱劳教工作处,具体负责活动的实施、协调和督导工作。省监狱局、省劳教局和全省各监狱、劳教所要成立领导机构及争创活动办公室,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活动的宣传力度,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促进争创活动的深入开展。省厅将编印《全省监狱劳教系统争创红旗单位活动专报》,并在省厅网站上开设《全省监狱劳教系统争创红旗单位活动专栏》,进行集中宣传。全省监狱劳教系统各单位也要充分运用报刊、媒体、网站、专栏、简报等形式,大力宣传开展争创活动的重大意义和争创活动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树典型、鼓士气,营造争创活动的浓厚氛围。

  

  (三)督促检查,务求实效。省厅和省监狱局、省劳教局将建立厅、局领导工作联系点,明确每个监狱、劳教所都有一名挂点领导。各监狱、劳教所也要建立监狱、所领导工作联系点,加强对活动的督促指导。省厅和省监狱局、省劳教局活动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和调研指导工作,针对组织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各单位的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以点带面,促进共同提高。对在争创活动中领导不力、措施不力的单位要及时批评、限时整改,确保争创活动健康有序,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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