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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铜仁地委办公室、铜仁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铜党办发〔2010〕90号)和《中共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党发〔2010〕30号),设立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协助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自治县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协助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抓好指导、组织协调工作。 (二)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三)承办上级党委、政府(行署)、自治县委、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交给自治县人民政府办理的有关事项。 (四)处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报送自治县人民政府的文电;组织起草或审核以自治县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 (五)根据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督促检查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七)根据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重点和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八)负责办理县以上人大代表建议和县以上政协委员提案,并督促检查建议、提案的落实情况。 (九)协助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做好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工作的调查研究、咨询建议、方案论证和跟踪反馈,为自治县人民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十)负责接待上级机关及外县副县级以上公务人员。 (十一)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事务工作,提供后勤保障;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资产管理、公务用车调度和自治县人民政府大院的规划、建设、管理。 (十二)办理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设6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常事务;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年度目标考核相关工作;汇总自治县人民政府各种会议议定事项和领导批示督办情况;对上级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和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决议、决定和重大工作部署贯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调查研究;按照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办公室领导安排,开展专项督查和调查研究;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职工会议和其他相关会议的会务工作。 (二)常务科 收集整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建立数据库;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的公务服务工作;起草自治县人民政府各类综合性文字材料和县长讲话文稿;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全体组成人员会议、党组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会务工作;负责县长批示的督办及反馈工作。 (三)秘书科 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的公务服务工作;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办公室有关专题工作文件的起草;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专题讲话稿的起草;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各种专题工作会议议定事项和各位副县长批示的督办及反馈工作;承办自治县人民政府专题工作会议会务工作;承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意见、政协委员提案。 (四)文书科 负责文电收发、分办、传阅、打印、清退、归档工作;负责电子公文的制作和传输上网工作;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办公室印鉴管理、使用;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办公室机要、保密及档案管理;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办公室报刊的收订、分发工作;负责编发《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