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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进口的若干意见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在我省外经贸发展新的历史阶段,努力扩大进口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稳增长、调结构、促平衡”的决策部署,加快转变我省外经贸发展方式,进一步发挥进口在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保障资源能源供应安全、促进贸易平衡、引导国内消费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现就进一步促进进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为主线,牢牢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紧密结合我省产业转型升级需要,实施积极的进口促进政策,努力扩大进口规模,优化进口结构,全面提升进口的综合效应,充分发挥进口对宏观经济平衡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作用,促进对外贸易全面协调发展,为继续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创造良好条件。 (二)基本原则。坚持“稳增长、调结构、促平衡”的有机统一,以促进口来稳出口,保持外贸总量平稳增长,带动外贸结构优化,形成进口与出口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坚持扩大进口与产业转型升级相互促进,立足转变发展方式,衔接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加大进口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急需的技术、物资和装备力度;坚持市场主导与政策引导的融合互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鼓励多种所有制主体发展进口贸易,为市场微观主体从事进口贸易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紧密结合,突出近期进口重点,实施发展进口的中长期规划,积极进行进口贸易战略布局。 (三)目标任务。在稳定出口的同时,积极扩大进口规模,确保2011年全省进口增幅超过8.5%的原定目标,努力实现两位数增长;进一步优化进口贸易方式结构、商品结构、市场结构和主体结构;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所需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和稀缺资源进口有较大幅度增长,满足服务经济、推动创新、改善民生等方面需要;在促进进口领域先行先试,着力完善进口贸易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增创我省对外开放新优势;通过“十二五”时期的努力,力争我省进口增幅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促进进出口贸易趋向平衡、协调发展。 二、积极培育各类进口需求 (四)扩大先进技术和设备进口。重点进口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技术改造、节能减排和低碳经济、高新技术和高附加值产业急需的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稀缺资源性产品。积极引进一批有利于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抢占技术发展制高点的重大工业项目。引导企业用好技术改造的优惠政策,引进先进适用技术和设备用于企业技术改造和扩大再生产。探索在有条件的地区和高新区建立进口技术转移基地,推动国际优势技术向我省转移。支持境外企业通过技术入股方式与我省企业开展合作,在我省建立研发机构和产业化基地。结合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做好技术、设备进口工作。配合省内重点项目建设,统筹规划重大先进装备设备进口。用好技术进口合同登记管理权限下放各市的便利措施,方便企业扩大技术进口。 (五)扩大重要物资和消费品进口。着眼缓解能源、原材料瓶颈约束,稳定和引导大宗商品进口。建立我省重要进口物资储备制度,编制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布局建设重点储备项目及工程。积极配合国家实施能源资源战略储备计划,争取更多项目布局我省。根据群众消费升级的需求,支持和引导企业扩大进口消费品。 (六)扩大服务进口。根据发展现代服务业需要,坚持进出口并重,协调推进服务贸易。加快发展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产业相配套的生产性服务贸易进口。充分发掘消费者在教育培训、养老服务、医疗保障等生活服务方面的需求潜力,有序扩大相关高端生活性服务进口。 (七)巩固加工贸易方式进口。认真落实省政府与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签署的建设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合作协议和备忘录,稳定加工贸易企业进口。积极推动加工贸易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培育自主品牌,巩固国际市场份额。加快加工贸易企业内销体系建设,完善内销交易平台,引导有条件的企业拓展内销渠道。简化企业以加工贸易方式内销的手续,适当扩大内销征税“集中申报”模式的适用范围,全面应用“内销征税管理系统”,实现“网上申报、快速出单”,构建加工贸易内销快速通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