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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清剿火患战役行动网格化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行动的统一部署,切实推进全市消防安全“五大”活动,提升“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工作成效,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前期清剿火灾隐患工作基础上,部署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行动网格化排查工作。现将《全市消防安全“清剿火患”战役行动网格化排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各级、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全力推进工作开展,确保网格化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一一年十月十六日 全市消防安全“清剿火患”战役行动网格化排查工作方案 根据公安部、省政府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行动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乡镇、街道办消防安全管理,夯实社会火灾防控基础,确保“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现就实行网格化排查推动“清剿火患”战役行动深入开展制订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核心,以网格化排查为载体,在全市“清剿火患”战役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充分整合乡镇、街道办事处消防监管力量,不断拓展消防监管层面,全面提升基层火灾防控能力,努力实现消防监管全覆盖、无盲区、无盲点,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形成基层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坚决打赢“清剿火患”战役,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二、工作标准和目标 通过建立三级网格,落实“领导定点,全员定责,监管定位,排查定量,培训定期,信息定时”的要求,建立“层级明晰、条块结合、全面覆盖、机制健全”的网格化隐患排查模式,努力实现“四个百分之百”的目标,即网格化“清剿火患”“十个一”工作标准落实率100%、社会单位排查率100%、火灾隐患整改率100%、宣传教育培训率100%。通过乡镇、街道办全面落实“十个一”工作标准,即:完善一套排查整治工作机制、成立一个排查整治领导组织、组建一批专兼职或义务排查整治队伍、设置一块网格清剿火患责任“三定”图、签订一份消防安全责任书、印发一份消防安全自查标准、统计一份辖区单位场所底册、建立一套排查整治台帐、制作一批固定消防宣传图板、张贴(刷写)一批防火标语通告,达到每个单位场所能有人监管、隐患得到排查整改、人员受到培训宣传、安全提示牌设置到位,实现基层消防安全监管水平的全面提升,有效控制火灾总量,最大限度预防减少亡人火灾。 三、工作内容 按照“四抓三防两落实一到位”的消防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明确任务分工、延伸工作触角,逐步建立乡镇、街道办“36773”网格化隐患排查工作模式。 (一)划分三级网格。以乡镇、街道办为“大网格”,组织、协调、指导辖区消防工作;以行政村和社区为“中网格”,负责开展隐患排查和消防宣传培训工作;在“中网格”内划分若干责任片区,以责任片区为“小网格”,负责开展隐患的日常巡查和定期排查。 (二)确定六大责任主体。确定安监办工作人员,综治工作人员,公安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社区(村)工作人员,保安、巡防队员,社会单位管理人员为负责网格化隐患排查的六大主体。确定乡镇办书记、主任为网格化排查第一责任人,对辖区的消防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安监办、综治办人员具体负责网格化隐患排查工作,对各级重点单位以外的小餐馆、小旅馆等沿街门店、场所及居民楼院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各级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按照各自职责落实“清剿火患”行动,市消防支队监督人员负责市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县(市、区)消防大队负责区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在建施工工地、公安派出所及社区警务室民警负责派出所列管重点单位的隐患检查和宣传培训。县(市、区)消防大队和派出所分别明确专人联系乡镇、街道办和社区(村),对网格化“清剿火患”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社区(村)工作人员对本社区(村)的社会单位、居民楼院进行消防检查和宣传,并负责登记造册,记录在案。保安队员对被保单位开展隐患排查。巡防队员配合乡镇、街道办对沿街门店、居民楼院进行排查,落实“四查纠”。社会单位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管理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消防排查,消除火灾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