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北省政府
【发文字号】 鄂政发[2011]64号
【颁布时间】 2011-10-18
【实施时间】 2011-10-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026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鄂政发〔2011〕64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湖北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2011年10月18日

  


  
湖北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和战略性。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不仅事关农业农村发展,而且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根据《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鄂发〔2011〕1号),特制定《湖北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一、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规划布局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2011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湖北的宏伟目标,以提高城乡人民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水利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兴利除害结合、防灾减灾并举、统筹兼顾、标本兼治、政府社会协同,进一步集中力量加强水利建设;深化水利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创新步伐;着力提高水旱灾害综合防御能力、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能力、水土资源保护能力、水利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为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保障。

  

  (二)总体思路。

  

  坚持防洪与抗旱、水资源开发利用与节约保护、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科学治水与依法治水、服务社会与发展自身五个同时抓,巩固和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区域综合防洪抗旱减灾体系、城乡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水环境保护和河湖生态健康保障体系、水利管理和运行保障体系,积极推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做到工程单一效益与工程体系整体效益、水利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行业发展与建设小康社会、水利建设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四个结合,实现发展思路由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和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防汛抗旱由洪水控制向洪水管理和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建设管理由行政控制为主向市场机制为主转变、行政管理由“无限”政府向“有限”政府四个转变,努力解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面临的突出水资源紧缺和水患防治问题,为使湖北成为促进中部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三)规划布局。

  

  2011年中共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把水利作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加大对水利基础设施的投入。湖北作为促进中部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将全面实施“两圈一带”总体战略。继续强化长江、汉江综合治理,全面启动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灾害的防治,基本解决防洪减灾体系薄弱环节的突出问题,防御洪涝和山洪灾害的能力得到增强,确保防洪安全。在此基础上,着力加强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和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以全省大中型灌区的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和33个粮食主产县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为重点,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为保障粮食安全提供支撑。武汉城市圈的水利发展要紧紧围绕“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要求,在保障区域防洪除涝安全的前提下,以完善水资源保护体制机制、综合防治水土流失、加强湖泊保护与综合治理为重点,尽快形成有利于武汉城市圈水利发展的能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生态与经济双赢”的理念,把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生态环境保护摆在第一位。将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作为水利工作的核心,大力实施以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和山区小水电代燃料清洁能源项目相结合的水利循环经济建设体系。积极探索建立长江经济带的综合防洪、水资源供求保障和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依法合理开发利用滩涂,大力推动区域节水型社会建设,严格饮用水源区水质保护,重建长江流域江湖联系。结合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加快实施我省汉江流域水利现代化建设。以水功能区为单元,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