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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成都市政府
【发文字号】 成府发[2011]29号
【颁布时间】 2011-10-10
【实施时间】 2011-10-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047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会展业发展的意见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会展业发展的意见

  (成府发〔2011〕29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成都会展业发展水平,增强综合竞争力,加快将我市建设成为辐射全国、面向世界的会展之都,结合《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成委发〔2009〕23号)要求,现就加快我市会展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以及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历史定位和长远目标,依托城市特色和产业优势,把会展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先导产业加快发展,大力实施“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会展业发展环境,以重大会展活动为抓手,充分发挥会展业拉动服务业、促进产业发展、推进城市建设和管理、提升城市影响力的作用,努力在“十二五”期间把成都建成中西部第一、全国一流的中国会展名城。

  二、总体原则

  (一)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主导相结合原则。切实加强政府对会展业的规划、监管、服务、扶持和调节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对会展业产业集聚发展、行业优胜劣汰的资源配置作用。

  (二)坚持自主培育和申办引进相结合原则。加快培育自办会展品牌,增强本地会展企业竞争能力,积极申办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和会展品牌落户成都。

  (三)坚持会展产业和重点产业相结合原则。立足我市产业发展实际,通过专业会展搭建贸易洽谈和招商引资平台,促进我市产业特别是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

  (四)坚持会议、展览与节庆共同发展原则。加快提升会展业各业态发展水平,充分发挥会议、展览、节庆各自优势,统筹兼顾,综合发展,构建大会展发展格局。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把成都初步建设成为会展品牌集聚区、国际国内重要会议目的地城市、中国西部休闲节庆之都,成为中西部第一、全国一流的中国会展名城。“十二五”期间,会展业收入年均增速达到25%,到2015年,直接收入达到90亿元,间接收入达到800亿元;年举办会展活动400个以上,展览总面积达到450万平方米,展览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展会力争达到20个;举办国际国内重要会议超过100个,参会人数500人以上的会议超过50个;举办节庆活动超过200个,参节人数在10万人以上的节庆活动超过30个;全市会展场馆室内展览面积达到30万平方米以上;力争引进3-5家国内外知名会展企业落户或设立分支机构;形成10个以上会展活动品牌。

  四、主要任务

  (一)着力打造会展业集聚发展区。

  1.加快建设会展核心功能区。按照“一主多副多馆”的思路规划和建设好会展设施。“一主”是要积极配合省上建设好中国西部国际博览城,作为我市乃至全省会展活动的中心场所,确保会展设施在全国处于一流水平。“多副”是加快多个会展副中心建设,一是要提升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承载能力,规划新建不同星级的宾馆酒店,加快新世纪环球中心和当代艺术中心建设,加快场馆扩建,增设大型停车场、餐饮供应中心等配套服务设施,提升现代化、人性化、智能化水平,到2015年展览场馆面积达到18万平方米以上,会议场地面积达到5万平方米以上;二是加快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园的展览场馆、会议室、酒店等设施建设,形成新的会展副中心,多办中小型专业化会展。“多馆”是支持有条件的区(市)县建设符合规划要求的中小型专业场馆和会议设施。

  2.积极培育特色会展功能区。以龙门山和龙泉山旅游资源为主,以龙泉驿区、都江堰市、温江区、郫县等区域为重点,推动会展业与旅游业、体育运动和健康产业融合发展,打造会展旅游功能区。以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园、成都东区音乐公园为依托,推动会展业与文化创意产业、休闲娱乐业互动发展,打造会展文化功能区。

  (二)做大做强会展品牌和会展企业。

  1.大力培育会展企业。鼓励会展企业通过收购、兼并、联合、参股等形式组建会展集团,扶持一批服务水平高、经营规模大、竞争力强的会展领军企业。由税务部门参照国内主要会展城市做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落实承担会展业务纳税人的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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