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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实现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等公共服务的公平普惠,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全面发展。 发展目标: “十二五”时期重点实现以下目标: --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全省深入贯彻落实。突出工作主题,更加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宣传普及低碳生活、创新创造、公共安全、身心健康等观念和知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提高生态文明水平,推动发展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转变。 --公民科学素质显著提高。面向基层,以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社区居民等五类人群为重点,带动和辐射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公民科学素质在中部地区继续处于领先水平。 --科普工作队伍不断壮大。稳定专职科普工作者队伍,发展兼职科普工作者队伍,扩大科普创作队伍,壮大科普志愿者队伍,形成专家与群众相结合、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多层面的科普工作队伍。 --公共科普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科学教育与培训、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科普基础设施等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基础得到加强,科普资源更加丰富,科普人才队伍发展壮大,公民提高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显著增多,形成多层次的公共科普服务平台。 --《科学素质纲要》组织领导和评估督查体系更加健全。党政领导更加重视、部门配合更加得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评估监督体系不断完善,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领导和评估督查体系,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联合协作机制不断健全、合力不断增强、体系不断创新。 三、重点任务 “十二五”期间全省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和《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培养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增强创新意识,锻炼实践能力,促使其科学素质不断提高。 --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宣传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等内容,使未成年人不断提高科学认知水平,从小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 --完善基础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提高学校科学教育的质量,包括提高义务教育阶段、高中、职业高中阶段未成年人科学骨干课程、通用技术与探索性学习等课程的教育质量。 --创新与改革未成年人科学教育方法。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的教育方法,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营造独立思考、自由探索的良好环境。 --结合生产生活实际,广泛开展中小学生科学实践活动。加强各学科教育的科学性与科学精神,切实提升未成年人的动手实践能力、探究能力。 --努力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切实提高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为农村未成年人特别是女童和留守儿童提供更多接受科学教育和参与科普活动的机会,培养其独立学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整合校外科学教育资源,完善科技教育辅导机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外、校外科普活动。 --加大面向未成年人的科技传播力度,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措施: 1、针对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实施科学教育 学前教育。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的保教方法,融入科学启蒙教育,激发幼儿的认知兴趣和探究欲望,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义务教育。注重学生的品行培养,丰富学生课外及校外科技活动,进一步推广“做中学”活动的经验和成果,激发学习兴趣,培育健康体魄,养成良好习惯。 高中教育。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2、推进新科学课程的全面实施 加强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普及节能环保、心理生理健康、应急安全避险、低碳经济以及“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的知识。 3、广泛开展系列青少年科技传播行动 深入开展青少年科技节、应急科技知识进校园、机器人大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等实践活动,培养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爱好及社会责任感,增强交流合作、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