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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文字号】 安委办[2011]39号
【颁布时间】 2011-10-25
【实施时间】 2011-10-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056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2011年第三季度全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通报

[接上页]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始终保持高度警惕,牢牢把握第四季度这一关键时期,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进一步推动和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实现“十二五”开局之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一是要加强组织部署,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今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搞好第四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于“十二五”安全生产良好开局具有重要意义,要精心组织、超前部署,统筹安排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各项政策和措施落实到最基层。二是要深入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要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部署和要求的基础上,以近期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地区和行业(领域)为隐患排查整治的重点,针对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彻查隐患、严促整改,推进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深入开展。三是要加大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力度。要坚决落实“四个一律”的打击措施,消除隐患,不留后患。着力推进“打非”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建设,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效。四是要狠抓重大隐患排查治理。要针对第四季度生产经营建设的特点,突出抓好事故总量和重特大事故集中的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要着力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该停产整顿的绝不放过,该取缔关闭的绝不手软,该搬迁改造的绝不拖延,该停止使用的坚决停用。特别是针对一些地区和行业(领域)年底赶工期、抢进度的情况,要彻查“三违”、严防“三超”,坚决落实各项防范和治理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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