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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印府办发[2011]161号
【颁布时间】 2011-10-28
【实施时间】 2011-10-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094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中整治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中整治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印府办发〔2011〕16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自治县集中整治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自治县集中整治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地区开展集中整治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铜署办发电〔2011〕199号)要求,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从2011年10月24日至2012年3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和疲劳驾驶(以下简称“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现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省道公路、重要旅游线路及县乡道路为重点道路,以“三超一疲劳”为重点整治行为,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有效净化道路交通环境,道路通行秩序明显改善,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全力确保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坚决杜绝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全年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由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罗晓燕任组长,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张杰、县安委办主任胡建国、县公安局副局长陈明高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安监、交通、旅游、质监、工商、交警、运管、客管、农机中心等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三超一疲劳”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交警大队,史国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专项整治行动统筹、协调以及信息收集报送工作。联系人:施朔、陈坤荣,联系电话6226936、6226916。

  

  各乡镇、各工作部门也要相应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机构,结合各自辖区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协调指挥本辖区集中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务求取得实效。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违法行为: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疲劳驾驶。

  

  (二)重点道路:省道s303线、s304线,以及交通流量大的县乡道路、重点旅游线路和已开通的农村客运班线道路。

  

  (三)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客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运车辆、县乡短途客车、旅游包车、校车及其驾驶人,大中型货运车辆及其驾驶人,摩托车及其驾驶人。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整治期间,各乡镇、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组织开展好每月4次联合整治行动,持续不断地保持严管力度。时间和整治重点分别为:一是超速行驶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日:每月1日的9时至次日9时。二是客车超员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日:每月9日的15时至24时。三是货车超载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日:每月18日的10时至20时。四是疲劳驾驶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日:每月25日的12时至15时;21时至次日2时。同时,除开展好每月组织的4次联合整治行动外,还将于每月15日、28日自行组织开展两次集中统一行动,对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和疲劳驾驶(“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二)严厉整治超速违法行为。由县公安局牵头,公路、交通等有关工作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一是公安交警部门要最大限度地运用测速设备,严查超速违法行为特别是大型客车超速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处罚一起。二是要通过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网上巡查,及时发布监控拍摄的超速违法信息,及时通知车主接受处罚,提高处罚的及时性。三是10月底前各相关部门要联合对现有限速标志进行一次排查,对不符合设置标准的要及时调整;在事故多发的路段进一步完善限速和提醒标志。遇有雪、雾等影响安全通行的恶劣天气时,通过可变显示屏等提示速度限制,并增加勤务班次,警示驾驶人保持安全车速、车距。四是公安交警、运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客运企业及车辆的监管,要在客运车辆上标明速度限制、核载人数、行驶区间和举报电话等,随时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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