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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苏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苏府办[2011]215号
【颁布时间】 2011-10-26
【实施时间】 2011-10-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099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创建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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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推行校企一体化办学。在全市职业学校中积极探索引企入校、学校办企、校中厂、厂中校等形式的校企一体化办学模式,以推进多种形式的工学交替办学模式。根据行业标准和岗位需求,推进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建立得到行业认可、符合企业需求、具有地方特点的证书体系。评选一批校企一体化办学模式创新试点学校。

  9.推进职业学校与开发区的紧密结合。根据我市多数职业学校建在开发区的特点,推进学校和开发区合作办学。依据开发区的发展需求,主动对接开发区的发展,服务开发区的建设,形成与开发区产业布局相符合的专业布局,深度开展与开发区企业的产学研合作,培养培训开发区需要的人才,办出职教特色,促进开发区转型升级。

  (四)创新队伍建设机制。

  10.探索建立苏州市职业学校教师培训中心。教师培训中心开展教师培训需求调研,设置培训科目,招聘培训教师,会同劳动等相关部门组织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为职业院校教师在专业与课程开发等方面提供咨询和指导,组织各类教育教学研究和各种教学观摩活动,推广成功经验,推动学校内涵发展。

  11.扩大苏州市职业学校教师实践基地规模。在全市各类企业中,继续挑选一批规模大、条件好、专业强的企业作为职业学校教师实践基地,使全市教师实践基地达到100家。每年选派千名以上教师到基地进行学习实践活动,使教师走进企业、了解企业,熟悉现代企业管理和文化,掌握先进技术和设备,把握人才需求动态。

  12.实行“教学咨询师”制度。聘请行业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专家担任职业学校“教学咨询师”,对学校教学改革进行指导,共建教学体系,编写实用教材,合作培训师资,共同进行质量管理,促进学校教学水平的提高。

  13.实施名师骨干培养。分三年对所有专业教师培训一遍,分五年对所有公共基础教师培训一遍。每年组织校长培训、专业负责人培训、实训基地负责人培训和课程改革负责人培训,提高其能力素质水平。努力创造更多条件,促进职业学校教师开展国际交流与培训。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教师比例达20%以上,专业教师获得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达到75%以上,获得技师、工程师以上资格的比例达到30%以上,50%以上的专业建有技能大师工作室、教师创新工作室,培养和引进10名职业教育领军人才,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及战略眼光的校长,评选20名优秀实训基地负责人、30名优秀专业负责人和40名优秀课程改革负责人。

  14.建立全市职业教育企业讲师库。通过行业协会和企业,选聘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良好教学能力的技术人员,作为职业学校企业讲师,建立职业教育企业讲师库,形成兼职教师群体,确保职业学校有25%左右的兼职教师。

  15.在国际教育园和独墅湖科教创新区内,进行“师资共享、柔性管理”的教师队伍管理模式试点,打破园区内中高职院校的界限,根据教学需求,在园区管理部门的统筹协调下,实行师资的共享,发挥教师队伍团队的整体效益。

  (五)创新人才培养途径。

  16.加快专业调整和建设。建立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我市产业布局,及时进行学校专业结构调整,形成与全市产业结构相适应的专业结构,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以及本地区传统工艺等领域打造一批优势专业和特色专业,所有专业均达到合格标准,20%以上专业创建成省级特色专业,20%以上专业创建成省级品牌专业,并努力创建8个国家示范专业。

  17.加快新设专业实训基地的规划和建设工作。对接经济转型和产业调整,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一批符合我市产业布局的实训基地,具备教学、培训、鉴定和生产等多种功能,全面提高职业学校开展实践教学的水平和支撑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能力,再重点建设5个新兴产业的实训基地。

  18.深入推进课程改革。探索成立苏州市职业教育研究中心,以教科研来推进课程改革,创造性地完善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体系,创新教材应用,实现教材多种介质的立体化融合。引进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和对应课程,20%以上专业课程与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相对接。

  19.增强德育工作实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倡导职业教育也是素质教育的理念,培养“德高技强、全面发展”的人才。全面实施德育学分制,每所职业学校设有若干德育特色项目,为不同的学生设立不同的奖项,培育学生个性特长。实施“优秀工业文化进校园、优秀企业文化进课堂行动计划”,组建企业家讲师团,评选德育工作先进学校。50%的学校建成省级和谐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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