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1.粮食仓储设施统计 联 系 人:李梁,联系电话:010-63906904/6909(传真)。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909,邮编:100038。 2.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统计 联 系 人:杨道兵、王业东。 联系电话:010-63906941/6945/6934(传真)。 电子邮箱:ssc@chinagrain.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904,邮编:100038。 附件:1.粮食企业仓储设施统计报表 2.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统计基础报表 3.粮食企业仓储设施统计指标解释 4.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统计主要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1: 粮食企业仓储设施统计报表 企业代码: 企业详细名称: 表号:gl 17 表 企业详细地址: 省(市) 地区(市) 县(市) 制表机关:国家粮食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企业性质: 法人代表: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221号 隶属关系: 经营范围: 20年度 有效期至:2012年12月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填报日期: 附件2: 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统计基础报表 企业代码: 表号:gl 18 表 企业详细名称: 制表机关:国家粮食局 企业详细地址: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地区、州、盟) 县(市、区)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邮政编码: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221号 隶属关系: 中央企业( ) 地方企业() 20 年度 有效期至:2012年12月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审核人: 备注:标注“( )”的栏目请根据实际情况在其中打“√”(使用软件时点击所选栏目);一个项目填写一张报表。 附件3: 粮食企业仓储设施统计指标解释 1.企业代码:填写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给出的代码。 2.企业性质:指企业的所有制形式。填写“国有”、“外资”或“民营”。其中,国有控股、国有独资和国有企业填写“国有”;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和中外合作企业填写“外资”;国内资本投资经营的私营企业、个人独资、个人合伙企业以及非国有控股的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填写“民营”。 3.隶属关系:填写上级主管部门或产权隶属单位,无主管部门或产权隶属单位,则填写“无”。 4.经营范围:指企业目前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填写“仓储”、“购销”、“加工”或“其他”。其中,以粮食储存为主的填写“仓储”,以粮食收购、贸易为主的填写“购销”,以粮油加工为主的填写“加工”,除此以外的填写“其他”。 5.统计对象:粮食仓储设施统计对象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开展粮油储藏业务的各类所有制性质的粮油购销、储存、加工企业,且自有仓房容量大于1000吨或油罐罐容大于50吨的企业。 6.占地面积:指企业的仓储业务用地面积。包括仓房、地坪等生产设施占用的土地面积以及与仓储有关办公、检验等生产生活附属设施占用的土地面积。以上土地含自有土地和租期10年以上的租用土地面积。 7.库区数:填写统计时点企业拥有的包括主库区在内的库区数量。此处所说库区是指企业自有或通过租赁等方式用于粮食收购、整理、储存等作业,有一定封闭措施,相对独立的粮油储存区域。企业为管理方便而人为地将连成一片的粮油储存区域划分为几个管理区的,不能作为独立的库区进行统计。单位:个。 8.从业人员:指在企业工作,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数量。包括在岗职工、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以及在各单位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人员、兼职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从事第二职业人员。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和完全退休的职工。企业从业人员反映了本企业实际参加生产或工作的全部劳动力。粮油加工企业仅填报从事粮油仓储工作的人员数量。 9.粮油保管员:填写统计时点企业从业人员中专职从事粮油保管工作的人员数量。单位:人。 10.粮油质量检验员:填写统计时点企业从业人员中专职从事粮油质量检验工作的人员数量。单位: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