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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颁布时间】 2011-11-01
【实施时间】 2011-1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129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电子认证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接上页]


  “十二五”时期是电子认证服务业发展的关键时期,要勇抓机遇,大胆创新,充分发挥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方式转变的基础性支撑作用。

  

  三、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电子签名法》为依据,以推进国家网络信任体系建设和规范网络空间秩序为目的,以加速网络身份认证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坚持统筹全局、规范发展,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应用牵引、服务创新的原则,鼓励和引导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推广可靠电子签名应用,为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方式的转变提供支撑。

  

  --统筹全局、规范发展。综合运用技术、行政、法律等手段,统筹政产学研用各方力量,加强部门协调与沟通,优化行业结构与布局,整合资源,营造环境,贯彻落实电子认证服务相关法规与标准,加强监督管理,规范电子认证服务,推动电子认证服务业健康发展。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率先在公共服务领域应用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和可靠电子签名,发挥政府部门带头作用。制定鼓励产业发展政策,大力发展电子认证服务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应用。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提升企业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形成满足需求、合理有序、公平竞争的电子认证服务业。

  

  --应用牵引、服务创新。紧紧围绕公共服务、电子商务等领域对电子认证服务的需要,创新服务模式,健全服务体系,丰富服务内容,发展便捷、安全、可扩展、个性化的电子认证服务,不断满足市场需求,实现电子认证服务业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十二五”末期,形成覆盖全国的网络身份认证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可靠电子签名认证体系,并在数据电文可靠性认证服务模式探索方面取得积极进展,电子认证服务市场规模突破80亿元。

  

  --形成覆盖全国的网络身份认证服务体系

  

  形成完善的网络身份证书策略,规范身份认证服务,满足多样化网络身份认证服务需求。依托合法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网络身份认证服务覆盖全国,网点覆盖所有省份、延伸到中东部地区80%的城镇和西部地区60%的城市,有效数字证书数量超过1亿张,网络身份认证服务在国家网络信任体系中的基础作用明显加强。

  

  --基本形成可靠电子签名认证体系

  

  可靠电子签名相关政策法规基本完善,可靠电子签名标准体系初步建立,建成技术精湛、职责清晰、配置合理的专业检测队伍,具备产品和系统的检测能力,基本形成可靠电子签名认证体系,满足社会对可靠电子签名的应用需求。

  

  --初步建立数据电文可靠性认证服务模式

  

  形成符合法律要求的数据电文检测和认定标准,在电子合同、电子凭证、电子记录等典型应用取得突破性进展,初步形成数据电文生成、传递、接收、保存、提取、鉴定等可靠性认证相关服务模式。

  

  四、重点任务

  

  (一)健全政策法规,完善电子认证服务发展环境

  

  完善政策法规,规范行业运营环境。根据信息化发展对身份认证、授权管理、责任认定等方面的需求,完善网络身份认证管理政策。研究制定电子签名和数据电文可靠性认定规则,为电子取证、司法鉴定和法律诉讼提供支持。进一步贯彻落实《电子签名法》,推动《电子签名法》与《票据法》、《合同法》、《档案法》等法律法规的衔接。促进电子认证服务在电子商务纠纷解决中的具体应用。鼓励采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加大执法力度,促进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发展。

  

  (二)规范认证服务,突破重点领域电子认证服务瓶颈

  

  根据数字证书标识对象不同和安全保障等级不同,针对个人、机构、设备、软件代码等分类分级制定证书策略,规范电子认证服务行为,为证书互认奠定基础。重点针对金融领域网站钓鱼、身份假冒和信息窃取等用户重大关切,培育并指导境内骨干认证服务企业,增强能力,取得网络服务器、移动智能终端、可信软件认证服务上的突破,占据网络设备等认证服务市场的主导地位。

  

  (三)拓展应用市场,发展壮大电子认证服务业

  

  扩大证书服务市场,丰富认证服务内容,提高企业服务能力。巩固机构证书服务市场,大力发展个人证书服务市场,重点推进个人证书在电子商务领域、公共服务领域的使用。发展电子凭证、电子合同等数据电文可靠性认证服务市场。鼓励电子签名技术创新、产品开发和应用推广,推动形成电子签名应用中间件开发和经签名电子数据的证据保全、提取、举证等全流程服务。鼓励企业发挥资本和技术优势,通过联合、并购、重组等方式整合资源,提高服务质量,扩大服务规模,降低服务成本,提高市场开拓能力,打造龙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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