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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穗旧改办[2011]70号
【颁布时间】 2011-11-10
【实施时间】 2011-11-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130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广州市三旧改造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旧厂房改造方案审批权限下放工作指引》的通知

[接上页]


  凡没有控制性详细规划法定成果的地区(包括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或已编制但尚未批准的地区以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待定地区),如确亟需改造的,按照本条前款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区“三旧”改造机构应当在改造方案批复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的全部资料报市“三旧”改造机构备案。

  

  第二十九条  本指引所指重点功能区包括白云新城地区、白云新城北部延伸区、白云新城西部延伸区、白云湖周边地区、白鹅潭地区、城市新中轴南段地区、琶洲-员村地区、奥体中心周边地区、黄埔中心区、空港经济区以及广州南站地区等重点地区。

  

  第三十条  本指引所指独立开发条件,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备规划确定开发所需最小地块面积,并临现状或规划的市政道路;

  

  (二)地块内的规划建筑物应能满足规划确定建筑间距和退缩;

  

  (三)与地区的城市设计或规划确定的空间形态相吻合。

  

  第三十一条  本指引作为旧厂房改造方案审批内部规范,不作为审批依据,具体审批管理办法由各区按照本指引制定。

  

  第三十二条  本指引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

  

  附件: 1.旧厂房项目改造方案编制指引申请报告及相关内容要求

  

  2.区“三旧”机构旧厂房项目改造方案编制指引批复要求

  

  3.区“三旧”机构旧厂房项目改造方案批复要求

  

  4.自行改造类旧厂房项目改造方案编制要求

  

  5.公益征收类旧厂房项目改造方案编制要求

  

  6.公开出让类旧厂房项目改造方案编制要求

  

  附件1:

  旧厂房项目改造方案编制指引申请报告及相关内容要求

  

  

章节

内容

要求

1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区位、用地规模及范围、地上建筑现状和使用性质、权属情况、周边公服、市政配套、产业状况情况、是否属于文保单位或工业遗产以及周边地质、环境保护等情况。

2

纳入“三旧”改造标图建库有关情况

申报“三旧”改造的类型、标图建库号,标图建库用地面积等;本企业及其企业集团在我市有其它旧厂改造项目的情况(包括标图建库号、建设单位名称、项目进展情况等)。

3

项目用地手续、产权查册有关情况

项目历史用地手续完善有关情况(若属于历史用地,需要完善手续的,提供相应的审批结果文件)、房改房面积、户数、项目用地和地上建筑的使用年限、查封、抵押、质押、产权纠纷、土地争议等有关情况。

4

项目的产权界址、与最新现状地形图和最新规划信息叠加情况

产权边界清晰的旧厂房,仅需提供叠加最新规划路网信息、产权界址坐标的现状地形图,并作出说明即可;产权边界由于历史久远需要勘测定界的,就勘测定界认定情况作出说明,提供认定材料,并提供叠加最新规划路网信息、产权界址坐标的现状地形图。

5

拟改造范围或纳入储备范围或公益项目交地范围

根据旧厂房产权边界、叠加最新规划信息的现状地形图,以及产权边界内的建设情况,提出拟改造范围或纳入储备范围或公益项目交地范围。



  

  附件2:

  区“三旧”机构旧厂房项目改造方案编制指引出具要求

  

  
 

内容

要求

1

图斑号及年度实施计划情况

核准项目申请纳入我市“三旧”项目标图建库、“三旧”改造规划以及年度实施计划的有关情况

2

明确改造范围或储备用地范围或公益征收用地范围

根据产权边界、标图建库情况、改造范围内建设情况、结合土地利用现状、规划情况等情况研究确定改造范围或储备用地范围或公益征收用地范围

3

规划要求

根据控规(属十大功能区)、旧城保护与更新规划纲要(属54平方公里旧城区)、旧厂专项规划(其他地区旧厂房)等要求提出规划功能、指标、总用地、净用地、代征用地、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独立用地公建配套及主要公建配套

4

改造模式要求

对于居住用地要求按照“公开出让,收益支持”的方式改造;对于非住宅类的经营性用地,具备独立改造条件的,告知其可以按照“公开出让,收益支持”和自行改造两种模式改造,不具备独立改造条件的,提出与周边地块联合改造的要求或纳入政府储备。

5

是否具备独立改造条件

对于自行改造用地,根据旧厂项目的规划情况、产权边界,明确项目是否具备独立改造的条件

6

开发项目与公益项目捆绑改造要求

该企业或其企业集团公益用地与开发用地的捆绑改造提出要求

7

其它要求

根据项目的情况,提出相关要求

8

附图

改造范围及规划情况图

9

附件

旧厂房改造方案编制要求



  

  附件3

  区“三旧”机构旧厂房项目改造方案批复要求

  

  
 

内容

要求

1

图斑号及年度实施计划情况

核准项目申请纳入我市“三旧”项目标图建库、“三旧”改造规划以及年度实施计划的有关情况

2

明确改造范围或储备用地范围或公益征收用地范围

根据产权边界、标图建库情况、改造范围内建设情况、结合土地利用现状、规划情况等情况研究确定改造范围或储备用地范围或公益征收用地范围

3

规划要求

根据控规(属十大功能区)、旧城保护与更新规划纲要(属54平方公里旧城区)、旧厂专项规划(其他地区旧厂房)等要求提出规划功能、指标、总用地、净用地、代征用地、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独立用地公建配套及主要公建配套

4

改造模式要求

对于居住用地要求按照“公开出让,收益支持”的方式改造;对于非住宅类的经营性用地,具备独立改造条件的,明确按照“公开出让,收益支持”和或自行改造两种模式改造,不具备独立改造条件的,提出与周边地块联合改造的要求或纳入政府储备。对于公益用地,按照“公益征收,合理补偿”的模式改造

5

开发项目与公益项目捆绑改造要求

该企业或其企业集团公益用地与开发用地的捆绑改造提出要求

6

土地整理要求

土地整理方式、拆迁平整计划、整理标准(交地标准)、土地整理成本

7

交地要求

按照交地标准明确交地时间及相应要求

8

土地补偿

按照规划条件明确土地补偿方式、标准、补偿价格

9

其它要求

根据项目的情况,提出相关要求

10

附图

改造范围或储备用地范围或公益征收用地范围图,叠加产权边界和最新规划路网信息



  

  附件4:

  自行改造类旧厂房项目改造方案编制要求

  

  

章节

内容

备注

1.基本情况

1.1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区位、图斑号、用地规模及范围、地上建筑现状和使用性质、周边公服、市政配套、产业状况情况、是否属于文保单位或工业遗产、地质环境等情况

1.2

项目用地手续、产权查册有关情况

项目历史用地手续完善有关情况(若属于历史用地,需要完善手续的,提供相应的审批结果文件)、项目用地和地上建筑的使用年限、查封、抵押、质押、产权纠纷、土地争议等有关情况。

1.3

项目的产权界址、与最新现状地形图和最新规划路网信息叠加情况

产权边界清晰的旧厂房,仅需提供叠加最新规划路网信息、产权界址坐标的现状地形图,并作出说明即可;产权边界由于历史久远需要勘测定界的,就勘测定界认定情况作出说明,提供认定材料,并提供叠加最新规划路网信息、产权界址坐标的现状地形图。

2.改造规划方案

2.1

改造项目定位

结合项目发展优势条件,产业升级需要,提出项目的开发定位、适合业态并作出分析。

2.2

规划方案总平面设计

按照规范和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总平面

2.3

开发项目与本企业或其企业集团公益项目捆绑改造方案

明确公益用地交地方案

2.4

城市设计分析(仅重要城市功能和景观节点地区项目需要)

对于重要城市功能和景观节点地区项目,需要在总平面方案深化的基础上,作出项目城市设计(从城市景观、交通、空间形态等方面进行研究分析),其他项目不需要。

3.改造项目实施

3.1

改造模式

提出项目改造模式

3.2

本项目中公益用地交付或者无偿建设方案

改造范围内的独立用地的公共服务设施、绿地和道路用地无偿交付或者建设的承诺

3.3

项目改造计划

项目的融资筹措方式、拆迁计划、建设计划等



  

  附件5:

  公益征收类旧厂房项目改造方案编制要求

  

  

章节

内容

备注

1.基本情况

1.1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区位、图斑号、用地规模及范围、地上建筑现状和使用性质、是否属于文保单位或工业遗产等情况

1.2

项目用地手续、产权查册有关情况

项目历史用地手续完善有关情况(若属于历史用地,需要完善手续的,提供相应的审批结果文件)、项目用地和地上建筑的使用年限、查封、抵押、质押、产权纠纷、土地争议等有关情况。

1.3

项目的产权界址、与最新现状地形图和最新规划路网信息叠加情况

产权边界清晰的旧厂房,仅需提供叠加最新规划路网信息、产权界址坐标的现状地形图,并作出说明即可;产权边界由于历史久远需要勘测定界的,就勘测定界认定情况作出说明,提供认定材料,并提供叠加最新规划路网信息、产权界址坐标的现状地形图。

2.土地整理、交地及补偿方案

2.1

土地整理方案

土地整理方式、拆迁平整计划、整理标准(交地标准)、土地整理成本

2.2

交地计划

按照交地标准提出交地计划及相应承诺

2.3

土地补偿方案

土地补偿方式、标准、补偿价格



  

  附件6:

  公开出让类旧厂房项目改造方案编制要求

  

  

章节

内容

备注

1.基本情况

1.1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区位、图斑号、用地规模及范围、地上建筑现状和使用性质、是否属于文保单位或工业遗产等情况

1.2

项目用地手续、产权查册有关情况

项目历史用地手续完善有关情况(若属于历史用地,需要完善手续的,提供相应的审批结果文件)、项目用地和地上建筑的使用年限、查封、抵押、质押、产权纠纷、土地争议等有关情况。

1.3

项目的产权界址、与最新现状地形图和最新规划路网信息叠加情况

产权边界清晰的旧厂房,仅需提供叠加最新规划路网信息、产权界址坐标的现状地形图,并作出说明即可;产权边界由于历史久远需要勘测定界的,就勘测定界认定情况作出说明,提供认定材料,并提供叠加最新规划路网信息、产权界址坐标的现状地形图。

2.开发项目与公益项目捆绑改造方案

开发项目与公益项目捆绑改造方案(有两块以上旧厂房用地的企业需要)

对于有两块以上旧厂房用地的企业,须编制开发项目与不具备独立开发条件的公益项目旧厂房项目的捆绑改造方案

3.土地整理、交地及补偿方案

3.1

土地整理方案

土地整理方式、拆迁平整计划、整理标准(交地标准)、土地整理成本

3.2

交地计划

按照交地标准提出交地计划及相应承诺

3.3

土地补偿方案

按照规划条件提出土地补偿方式、标准、补偿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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