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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强化法制观念,依法开展防震减灾工作。 各级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等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加强宣传,提高全民的法制观念,增强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法制意识。要建立完善适应我州防震减灾工作需要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机构,加强队伍建设,完善相关制度,加强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强对社会防震减灾行为的监督,规范全社会防震减灾活动,依法开展防震减灾工作。 (四)加强队伍建设,促进防震减灾事业发展。 各级政府的有关部门要按照“用好现有人才,稳定关键人才,引进急需人才,培养未来人才”的原则,实施人才培养计划,建立良好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流动、评价机制。遵循“思想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精干高效”的总体要求,加强队伍常规管理,加强教育培训,加强合作与交流,改善队伍总体结构,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防震减灾专业队伍,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保证和广泛的智力支持,不断适应新时期防震减灾工作的需要。 (五)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和防震减灾工作的督查督办力度,建立完善防震减灾工作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工作措施不落实、工作责任不到位、工作机制不健全、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和单位,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各项防震减灾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附件: 凉山州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
凉山州防震减灾“十二五”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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