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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甘肃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 现将《甘肃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甘肃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制定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对保障妇女平等发展和儿童优先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各市州政府和省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发展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支持力度,努力推动妇女儿童事业科学发展。 一要制定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各市州政府要按照本规划抓紧编制、启动和实施好本地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特别是在有关指标的设定上,要注意与《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及本规划的衔接,统筹兼顾,结合实际,坚持标准。要将妇女儿童10年的发展目标分为前5年和后5年两个阶段,制定贯彻落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具体实施方案。要突出前5年的落实措施,按照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职责和落实措施,确保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要加大督促检查。省政府妇儿工委要加强对各市州政府制定的实施方案,特别是所确定的年度目标、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的方式方法等方面进行指导,抓好督促检查、监测评估和考核落实等工作,确保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策略措施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妇女儿童权益。 三要加强宣传。各市州政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介,并采取举办知识讲座、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推进妇女儿童发展工作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妇女儿童发展事业,不断改善妇女儿童生活发展环境,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妇女儿童工作的局面,为妇女儿童规划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甘肃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甘肃省妇女发展规划 (2011-2020年) 实行男女平等是我国的基本国策,男女平等的实现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妇女占我省人口的半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发展中维护妇女权益,在维权中促进妇女发展,是实现妇女解放的内在动力和重要途径。保障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推动男女平等,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2001年,我省依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结合省情颁布实施了《甘肃省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确定了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教育、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法律、妇女与环境六个优先发展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十年来,我省将妇女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不断健全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法规政策体系,强化政府管理责任,加大经费投入,加强社会宣传动员,有力推动了“规划”的实施。截至2010年,“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我省在促进妇女发展和男女平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妇女享有社会保障的程度普遍提高,贫困妇女状况进一步改善;妇女参政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参与意识进一步增强;妇女受教育水平稳步提高,男女受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妇女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人均预期寿命进一步延长;保障妇女权益的立法、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妇女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深入人心,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改善。这十年是我省妇女发展的历史最好时期之一。 受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的制约与影响,妇女发展仍面临诸多问题与挑战。就业性别歧视仍未消除,妇女在资源占有和收入方面与男性存在一定差距;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水平仍然较低;妇女受教育程度与男性存在一定差距;妇女的健康需求有待进一步满足;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妇女的社会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各阶层妇女利益需求日益呈现多元化,城乡区域妇女发展不平衡仍未全面解决。 未来十年,经济全球化将深入发展,国际竞争会日趋激烈。国际社会在推动人类发展进程中,更关注妇女发展和性别平等。从现在起到2020年,是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29号)、加快推进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既为妇女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也提出了新的挑战。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实现男女平等任重道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