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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受社会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儿童发展及权利保护仍然面临着诸多问题与挑战。全社会儿童优先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儿童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城乡区域间儿童发展不平衡,贫困、边远及少数民族地区儿童整体发展水平较低;出生缺陷发生率上升,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学前教育公共资源不足,普及率偏低;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校际、城乡、区域间存在较大差距;贫困家庭儿童、孤儿、弃婴、残疾儿童、流浪儿童的救助迫切需要制度保障;人口流动带来的儿童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社会文化环境中仍然存在不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消极因素等等。进一步解决儿童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和权利保护,仍然是今后一个时期儿童工作的重大任务。 未来十年,是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29号)、加快推进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儿童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更加有利的社会环境。制定和实施儿童发展规划,将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高我省人口整体素质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宗旨,按照《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要求,结合我省儿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缩小儿童发展的城乡区域差距,提升儿童福利水平,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依法保护原则。在儿童身心发展的全过程,依法保障儿童合法权利,促进儿童全面健康成长。 2.儿童优先原则。在制定法规、政策规划和配置公共资源等方面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和需求。 3.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从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利益出发处理与儿童相关的具体事务,保障儿童利益最大化。 4.儿童平等发展原则。创造公平的社会环境,确保儿童不因户籍、地域、性别、民族、信仰、受教育状况、身体状况和家庭财产状况受到任何歧视,所有儿童享有平等的权利与机会。 5.儿童参与原则。鼓励并支持儿童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创造有利于儿童参与的社会环境,畅通儿童意见表达渠道,重视、吸收儿童意见。 二、总目标 完善覆盖城乡儿童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儿童身心健康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保障儿童享有更高质量的教育;扩大儿童福利范围,建立和完善适度普惠的儿童福利体系;提高儿童工作社会化服务水平,创建儿童友好型社会环境;完善保护儿童的法规体系和保护机制,依法保护儿童合法权益。 三、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儿童与健康。 主要目标: 1.严重多发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逐步下降,减少出生缺陷所致残疾。 2.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0‰和13‰以下。降低流动人口中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3.减少儿童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18岁以下儿童伤害死亡率以2010年为基数下降1/6。 4.控制儿童常见疾病和艾滋病、梅毒、结核病、乙肝等重大传染性疾病。 5.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5%以上。 6.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县为单位降低到1‰以下。 7.低出生体重发生率控制在4%以下。 8.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以上。 9.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控制在12%以下,中小学生贫血患病率以2010年为基数下降1/3。 10.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7%以下,低体重率降低到5%以下。 11.提高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控制中小学生视力不良、龋齿、超重/肥胖、营养不良发生率。 12.降低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儿童精神疾病患病率。 13.提高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 14.减少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伤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