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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务府办发[2011]139号
【颁布时间】 2011-10-17
【实施时间】 2011-10-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180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务川自治县食安办关于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务川自治县食安办关于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务府办发〔2011〕13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务川自治县关于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务川自治县食安办关于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工作方案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务川自治县关于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工作方案

  (县食安办)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加大对“地沟油”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健康,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食安办发电〔2011〕9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1〕249号)及《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发电〔201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点

  针对“地沟油”违法犯罪活动中掏捞、粗炼、收购、转运、销售等环节,采取多管齐下的措施摸排梳理线索,全面取缔制售窝点,追踪溯源查清犯罪链条,彻底摧毁生产销售网络;严格落实各环节的监管执法责任和措施,进一步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粮油以及食用油、食品销售和其他相关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现场检查、突击检查和检验检测,确保及时发现违法犯罪线索,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完善食用油质量安全监管的政策措施和长效机制,从源头上解决“地沟油”的问题。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规范餐厨废弃物排放行为,强化餐厨废弃物收集转运监管。进一步加大对“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全面加强食用油质量安全监督,强化监管部门责任,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单位、食用油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提高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自律意识。

  (二)全面取缔加工黑窝点。仔细排查和清理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摸清“地沟油”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严厉打击以餐厨废弃物生产的“地沟油”作为食用油使用经营的违法行为,彻底杜绝“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环节。

  (三)认真核查相关企业。摸清生物柴油、工业油脂、畜禽养殖、饲料加工企业的底数并逐一进行核查登记。

  (四)加强监督检查和检验检测。重点对食用油特别是散装食用油批发零售商及食品生产企业、集体食堂、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餐馆、食品摊贩、火锅店等的监督检查,全面检查进货检验、索证索票以及散装食用油标签标识等。

  (五)开展集中侦办“地沟油”案件。结合“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和抵制“地沟油”的人民大会战。

  (六)健全餐厨废弃物管理长效机制,完善有关政策措施。

  三、部门分工

  (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牵头制定餐厨废弃物管理规范性文件,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渠道。

  2.对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贮存、运输、加工、处理的经营单位实行许可管理,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获得许可的单位和个人名单。

  3.负责规范餐厨废弃物的排放及回收管理,对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贮存、运输、加工、处理的经营单位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对擅自从事收集、贮存、运输、加工、处理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

  4.配合卫生药监部门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将餐厨废弃物提供给未经许可从事收集、贮存、运输、加工、处理的单位和个人的行为进行查处。

  5.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直接将餐厨废弃物排入公共水域、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等行为进行查处。

  (二)县环保局

  1.负责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和处理单位监督管理,清查新建、改建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的废弃物处置情况。

  2.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没有安装油水隔离池(油水分离器)设施或者安装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勒令其限期整改。

  3.依法查处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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