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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商务部
【发文字号】 商运发[2011]411号
【颁布时间】 2011-11-07
【实施时间】 2011-11-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200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商务部关于印发《茧丝绸行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接上页]
二、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是我国商务发展转变方式、实现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的重要时期,也是茧丝绸行业发展的关键时期,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面临严峻挑战。

  (一)国际方面。随着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包括丝绸在内的纺织品服装市场继续增长的趋势不会改变。发达经济体仍是丝绸商品出口的主要市场,新兴经济体的需求潜力将进一步释放,这将有利于我国丝绸企业通过积极开拓多元化市场,扩大丝绸出口份额,推动我国丝绸工业出口稳步增长。但是,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深远,世界经济增长速度减缓,欧美债务危机动荡加剧,全球贸易萎缩,全球需求结构出现明显变化,围绕市场、资源、人才、技术、标准等竞争将更加激烈,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丝绸商品扩大出口的难度加大。另外,近年来,印度、泰国、越南等国加大政府投入和吸引外资的力度,丝绸业快速发展,来自周边国家丝绸市场竞争将日益加剧,加上人民币仍面临较大的升值压力,国内茧丝绸产品出口价格传统优势将会削弱。

  (二)国内方面。国民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国家扶持“三农”、改善民生和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等政策措施的进一步实施,将为茧丝绸行业发展提供坚实的发展基础和巨大的市场空间。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衣着材料向蚕丝等天然纤维回归成为必然趋势,茧丝绸行业绿色、低碳的发展方向以及丝绸制品天然、舒适的特征,将进一步满足新型消费需求,传统丝绸产业将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同时,国内宏观经济面临结构调整,环境保护压力加大,土地、劳动力等资源紧张,原材料、能源等生产要素价格上升,直接制约茧丝绸企业做大做强,市场竞争和企业经营面临新的挑战。

  三、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深化贸工农一体化改革,以“调结构、创品牌、促升级”为主线,以科技创新为先导,优化资源配置,发挥区域优势,促进东中西部协调发展,推进技术进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弘扬中国丝绸文化,培育自主丝绸品牌;开拓国内外市场,拓宽应用领域,扩大丝绸消费需求,促进产业升级,增强产业竞争力,实现茧丝绸行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二)主要目标。

  --保持行业经济总量稳步提升。“十二五”期间,年均蚕茧产量稳定在65万吨左右,丝及丝绵类产品总产量达12万吨以上,蚕桑经济收入超过200亿元,蚕农人均收入不断提高,丝绸工业总产值达2000亿元以上,真丝绸商品出口保持在35亿美元以上。

  --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提升东部产业优势,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企业和企业集团,打造我国东部先进丝绸制造聚集地;继续引导和推进茧丝绸行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创新产业发展模式,在中西部地区建设一批优质茧丝生产基地、丝绸生态园区和新型产业集群。

  --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及装备。初步建立“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行业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行业生产效率明显提升;到2015年,数字化智能自动缫丝技术得到广泛应用,新增真丝绸织造设备中无梭织机比重达到90%以上,优势企业基本实现信息化管理。

  --强化自主品牌发展。积极推动企业终端产品开发和自主品牌建设,重点打造10个具有民族特色和国际影响力的自主知名品牌。

  --促进行业节能减排。加快节能、降耗、减排新技术、新装备在茧丝绸行业的推广应用。到2015年,烘茧和丝绸印染领域单位增加值能耗比“十一五”末降低20%以上,丝绸工业单位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以上,缫丝企业实现污水零排放,茧丝绸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0%以上。

  四、重点任务

  (一)优化产业区域布局,促进东中西部协调发展。

  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产业区域结构,加快推进区域协作和专业化分工,实现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新格局;在蚕茧供求总量保持基本平衡基础上,鼓励在中西部地区采用先进设备发展缫丝、绢纺、织造、精炼、丝绸家纺等加工产业,形成优化的产业链;在中西部蚕桑生产集中地区,建立一批标准化桑园、丝绸工业园区和生态示范园区,提高产业集聚度;继续发挥东部地区在人才、技术、管理、资本、信息、市场等方面的优势,建设高档丝绸产品生产基地,推动东部地区产业集群升级;支持东部优势企业跨地区兼并重组、产业整合,增强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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