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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提高蚕桑生产水平,夯实行业发展基础。 加强育种、功能基因等新技术的研发和利用,加快家蚕基因组研究成果转化;加强蚕、桑种质资源保护和研究,完善蚕、桑实用品种选育、繁育和质检制度;继续加强蚕桑病虫害防控技术研究,推广无害化生物农药应用,建立病虫害综合防控和预警体系;巩固优质蚕桑基地,结合各地实际,继续推进“公司+基地+农户”的蚕桑产业化经营模式,鼓励和引导蚕农建立专业合作社,建立和完善最低保护价收购、订单农业、二次返利、蚕农入股等机制,稳定蚕茧产销关系,夯实产业基础。 (三)提升行业技术装备水平,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 大力推进新型装备的改造与研发,加快蚕种自控催青设备、桑枝剪伐设备、蚕室温湿度调控设备、省力化饲养设备、蚕茧收烘设备等关键装备的研究与推广;采用新型自动缫丝机、绢纺精梳设备、高速并线机、倍捻机、自动络筒机、无梭织机等先进设备,提升丝绸加工整体水平,加快落后技术与装备的淘汰步伐;加快无水、少水、在线检测和控制等新型丝绸染整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扩大丝绸数码印花等新技术使用范围;加快复合型、差别化、功能性等高档真丝绸产品和含丝纺织产品开发,改善丝绸产品结构;加快丝绸行业节能减排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缫丝、印染废水回用比例。 (四)完善公共服务平台,提升行业运行质量。 整合公共资源,建立完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为行业提供产品供求、市场价格、技术装备、市场营销以及人才交流等信息服务;依托现代丝绸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级科研机构,发挥技术研发、人才培养、成果推广等技术创新支撑优势,通过技术集成、技术培训与技术服务等有效方式,加大行业科研成果转化力度;加强对茧丝绸交易市场的有效监管,完善物流、金融、质检、法律、咨询等配套服务;加强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努力提升我国丝绸技术标准的国际化水平;加强茧丝绸行业统计、监测、分析、预警和调控,综合运用市场准入、信息服务、储备调控等手段,引导行业平稳运行。 (五)加快综合利用技术研发,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充分利用国家重点推广资源开发与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有关政策,加快茧丝绸资源循环、综合利用和绿色加工等技术的研究与推广,支持企业加大桑柞蚕、蓖麻蚕、木薯蚕等茧丝资源在家纺、食品、医疗、保健、生物工程等领域产业化开发力度;加强科研院所、高校与企业间的合作,建立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培育一批资源综合利用龙头企业,提高茧丝绸行业资源综合利用的效率和效益。 (六)统筹国内外市场,拓宽贸易渠道。 进一步扩大丝绸品牌产品国际市场占有率,巩固欧、美、日、韩等传统出口市场,鼓励企业开拓俄罗斯、中东、东南亚、南美、非洲等新兴市场;引导优势企业走出去,通过收购、入股等形式进行境外投资合作、品牌收购、营销网络建设;鼓励企业开发服饰、礼仪和家纺等符合内需特点的丝绸系列产品,深入拓展国内丝绸消费市场;优化和创新商业营销模式,发展电子商务,建设专业营销网络和现代物流体系,推进丝绸会展业发展。 (七)弘扬民族特色,打造中国丝绸品牌。 建立和完善品牌公共服务体系,实施自主品牌培育重点工程,按照“扶优扶强”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托行业组织,选择自主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的龙头企业进行重点跟踪和培育,尽快形成一批国内知名、国际影响力强的丝绸自主品牌,扩大丝绸自主品牌影响力;充分挖掘和传承民间工艺和技法,保护丝绸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提升丝绸产业文化价值,重点培育一批特色丝绸小镇、古典商贸街区和文化创意园,集中打造杭州、苏州等具有浓厚丝绸文化底蕴的国际化丝绸都市,提升中国丝绸整体形象。 五、保障措施 (一)发挥政策优势,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等经济政策,加大政策措施扶持力度。通过各项财政政策,继续支持茧丝绸营销渠道和品牌建设、技术改造、节能减排等重大项目;积极引导银行、保险以及担保公司等机构为符合条件的茧丝绸发展项目提供金融支持;结合退耕还林、荒山造林工作,扶持桑蚕基地建设;鼓励各地探索和创新产业转移或产业承接的地方政策,营造有利于产业转移的政策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