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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1]123号
【颁布时间】 2011-11-09
【实施时间】 2011-11-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213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豫政办〔2011〕12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我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对活跃城乡市场,完善流通体系,建设现代农业,拉动农村需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具有重大意义。近年来,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为农服务宗旨,不断深化体制改革、创新经营机制、拓展服务领域,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正在进入全新阶段,农村正在发生深刻变革。建设中原经济区,探索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的路子,对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也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新形势下,迫切需要供销合作社发挥组织体系、流通网络、人才队伍等优势,构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合作制基本原则,大力推进经营创新、组织创新、服务创新,加快构建运转高效、功能完备、城乡并举、工贸并重的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着力打造基础更加牢固、网络更加健全、服务更加齐全、实力更加雄厚、管理更加规范、社会更加认同的全新供销合作社,努力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真正办成经营性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公益性服务作用不断体现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三)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主要目标。力争用3-5年的时间,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建设各类农村超市、连锁店5.8万个左右,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初步形成,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网点覆盖全省所有行政村;着力构建中原经济区供销物流服务体系,在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培育年销售额100亿元以上的涉农骨干龙头企业50家,50亿元以上的100家,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带动力不断增强;领办创办各类专业合作社、农村专业经济协会5000家以上,助农增收成效明显;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年购销总额达到1万亿元左右,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在开拓农村市场、扩大消费需求、活跃农村流通中发挥主渠道作用。

  

  二、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现代流通网络建设

  

  (一)加快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打破行政地域和所有制限制,大力支持供销合作社发展一批统一采购、跨地区配送的农资连锁经营龙头企业,在全省95个粮食主产县和交通枢纽建设区域农资物流配送中心,在所有乡镇和大的行政村建设统一配送、统一标识、统一价格、统一服务的农资放心店。支持符合条件的供销合作社从事种子、农机具、成品油等商品经营。积极办好庄稼医院,面向农民开展各种技术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利用现有设施承担化肥、农药等重要物资的国家或省级商业储备、救灾储备任务。

  

  (二)加快发展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支持供销合作社加快传统经营网络改造升级,培育壮大日用消费品连锁骨干企业,逐步形成县有配送中心、乡有连锁超市、村有便利店的日用消费品经营体系,营造便利实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鼓励供销合作社发挥“一网多用”优势,依法开展家电、药品、图书、电子产品等连锁经营业务。

  

  (三)加快发展农副产品现代购销网络。支持供销合作社兴建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完善服务功能,增强仓储运输、冷链物流能力,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推动大型连锁经营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专业大户直接建立采购关系,推进农产品进市场、进超市、进展销会、进餐桌,实现“农超”对接,培育品牌产品,减少流通环节,提高流通效率。落实国家对供销合作社农产品批发市场土地供应按工业用地对待的政策。对供销合作社兴办的农产品流通型、加工型企业,可优先认定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并享有相应扶持政策。支持省供销社豫棉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郑州棉花交易市场。鼓励供销合作社在棉花主产区和主销区建设仓储物流设施,承担国家和省棉花储备、进出口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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