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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武汉市政府
【发文字号】 武政办[2011]168号
【颁布时间】 2011-11-18
【实施时间】 2011-11-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257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我市当前水利改革发展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3.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建设工程。新(扩)建黄陂区木兰山、江夏区晒咀湖、东西湖区柏泉等3处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强化市水土保持监测站和黄陂、新洲、蔡甸3个水土保持监测点建设,启动东西湖、汉南、江夏3个水土保持监测点建设。(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规划局、市财政局)

  (三)供水安全保障工程

  1.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加强管网延伸、水厂和转压设施建设,建立完善水质在线监测系统,解决新增不安全饮用水问题。(责任单位:各相关区人民政府,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2.中心城区供水工程。扩建白沙洲水厂(10万吨/天),启动金口、余家头、阳逻水厂新(扩)建前期工作,对武汉大道、武咸公路、二环线等道路改造工程实施供水管道改造。继续对老旧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整合并优化供水管网布局,降低管网漏失率。(责任单位:市城投公司,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委)

  3.加强水源地保护。建设“节水型”社会试点示范项目,对宗关、白沙洲、平湖门等水厂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污染源进行治理,对东湖、汤逊湖、梁子湖、梅店水库、夏家寺水库、道观河水库等重要应急水源地划定保护区范围、勘界立碑和开展水源保护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城投公司、市城乡建设委,各相关区人民政府)

  (四)防洪保安工程

  1.大江大河及连江支堤整治工程。重点实施白沙洲、府环河出口段综合整治等河势控制工程。实施琴南、东菜园、柴林湾等险工险段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对举水东堤、滠水堤、倒水堤、沙河堤等连江支堤进行加固。对府河西湖部分湖堤按照三级堤防标准进行加固。(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水投公司,各相关区人民政府)

  2.分蓄洪区安全建设工程。每年将该建设工程列入市级计划,加快分蓄洪区安全建设规划的研究、制订及申报工作,积极争取国家、省对此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规划局、市财政局、市水投公司,各相关区人民政府)

  3.府河出口综合整治工程。扩挖新河河段9.1公里、岱家山上延河段1.17公里,疏通岱家山桥、三道桥两处卡口。(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规划局、市水投公司,各相关区人民政府)

  (五)江湖生态修复和综合治理工程

  1.“两江四岸”防洪与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重点实施汉江河口流通巷段、汉阳杨泗港段和硚口东风厢式墙上游段至二船厂闸口段防洪及环境综合整治工程。2012年实施汉口江滩四期、武昌江滩五期、汉江汉阳岸月湖桥至铁桥段防洪与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实施青山堤防改造。(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规划局、市财政局、市水投公司,各相关区人民政府)

  2.“大东湖”生态水网构建工程。建设东沙湖连通渠、东湖港、青山港引水渠、九峰渠,实现东湖、沙湖连通。对水果湖污水及初期雨水进行截流处理,对官桥湖、杨春湖进行综合治理。2012年完成水果湖初期雨水截流工程,完成外沙湖生态修复和官桥湖(庙湖)综合整治工程,续建九峰渠、青山港工程。(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委、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市城投公司、市水投公司,各相关区人民政府)

  3.汉阳六湖水网连通工程。实施渠系行洪清障工程,2011年内实现通水试运行。2012年实施新民河水系连通工程及景观设施建设工程,对新民闸进行改造,实施打鼓渡河水系连通工程和朱家新港、龙口渠、龙新渠清淤工程。(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城投公司、市水投公司,各相关区人民政府、武汉四新生态新城管委会)

  4.金银湖动态水网构建工程。2011年启动金银湖清淤工程,对1.5公里岸线进行景观绿化;2012年继续实施疏浚湖泊底泥工程,启动桥梁、箱涵、人工湿地等配套系统建设。(责任单位:东西湖区人民政府)

  5.中心城区湖泊环湖路建设工程。制订中心城区湖泊“三线一路”保护规划,实施张毕湖、墨水湖、龙阳湖、北太子湖、东湖、北湖、严西湖、南湖、汤逊湖等9个湖泊的环湖路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各相关区人民政府,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建设委、市国土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局、市园林局、市水投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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