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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武汉市政府
【发文字号】 武政办[2011]168号
【颁布时间】 2011-11-18
【实施时间】 2011-11-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257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我市当前水利改革发展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6.远城区湖泊综合治理工程。2011年启动远城区10平方公里以上大湖保护规划编制工作,2012年启动10平方公里以下、3.3平方公里以上湖泊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湖泊形态控制工程和面源控制工程。(责任单位:各相关区人民政府,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城管局)

  (六)污水排水体系建设工程

  1.中心城区污水系统建设工程。重点围绕保护长江、汉江,东湖、墨水湖、南湖等江河湖港实施截污工程。实施黄浦路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和龙王嘴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实施沙湖污水处理厂至二廊庙污水处理厂连通管道工程建设,完善沙湖、二廊庙、落步咀、南太子湖、龙王嘴及黄家湖等地区污水收集系统工程建设。启动3座污泥处理厂建设。2012年启动建设和完善南太子湖、黄家湖、龙王嘴等污水处理收集系统;推进黄浦路、龙王嘴和三金潭污水处理厂扩建升级工程。(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城投公司、市水投公司,各相关区人民政府)

  2.远城区污水系统建设工程。启动远城区18座污水处理厂及收集处理系统建设。2012年实施黄陂、新洲区城关镇雨污分流工程建设,新建黄陂、高桥等污水处理厂。加快纸坊、前川和花山新城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责任单位:各相关区人民政府,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规划局、市财政局)

  3.排水泵站建设改造工程。启动四新泵站一期、杨泗港泵站、罗家路泵站二期、汉钢西泵站、黄浦路泵站建设。2012年基本建成汉钢西泵站、黄浦路泵站、三角路泵站。督促各相关单位和区制订排水泵站供电双回路改造计划。(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城投公司、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建设委、市国土规划局、市财政局,各相关区人民政府)

  4.港渠综合治理工程。完成黄孝河综合整治一期工程建设;全面实施新沟渠、沙湖港、罗家港综合整治工程;启动青山港、东湖港综合治理前期工作;实施巡司河综合整治和东湖会议中心天鹅湖雨污水排放治理工程。2012年继续推进黄孝河、巡司河、九峰渠等明渠综合整治工程;完成硚口宜家项目地块排水明渠改造,武汉火车站地区排水建设,新生路泵站、前进路泵站连通管涵,东湖会议中心天鹅湖雨污水分流治理等排水工程。(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城投公司、市水投公司、武汉地产集团,各相关区人民政府)

  5.区域道路排水工程。将中心城区88处易渍水地点落实到责任区和责任单位,制订近期应急预案和远期治理方案。对明显因施工原因导致的渍水问题,督促建设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启动王家墩商务区、汉口火车站等12个重点区域市政排水管网建设。疏浚黄孝河、机场河、茶港水果湖等骨干排水管渠箱涵,提高竹叶山铁桥等8个重要交通要道排水能力。加强应急排渍人员和设施保障,提高城区应急抽排能力。(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城投公司,各相关区人民政府)

  四、落实资金保障

  (一)2011年度资金概算。水利建设投入52.95亿元。资金来源为:市、区土地出让收益的10%和城市建设维护税;2011年市级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市城投公司、市水投公司、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通过市场化手段融资。上述资金主要用于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灌区建设、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15处大中型排涝泵站主引水港渠综合整治、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等农田水利建设和堤防建设、“两江四岸”防洪与环境综合整治、排水建设、大东湖生态水网构建、湖泊治理等。(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建设委、市水务局、市城投公司、市水投公司、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二)2012年度资金概算。水利建设投入预计达60亿元。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市级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水利建设支出(含堤防维护费、水利基金)、财政专项、债券、城建水务项目计划(地方贷款)等。(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建设委、市水务局、市城投公司、市水投公司、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建立水利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全市水利改革发展工作由市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建立健全全市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工作领导机制。市水务局具体负责水利改革发展工作的综合协调、推进实施、组织验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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