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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强化种子市场监管 严格种子生产、经营行政许可管理,全面推进县级农业综合执法,加强种子行政许可监管和日常执法。切实规范农作物种业市场,加强市场监管,加大对种子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种子的行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合法利益。强化种子质量的检验检疫,加强对进出境种子的检验检疫。 (三)发挥种子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充分发挥种子行业协会在加快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中的协调、服务、维权、自律作用。强化对企业的服务,组织开展企业间、企业与科研单位间的信息交流活动,建设“大中原品种权和种子交易中心”。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企业行为,统一制定种子企业信用等级标准,开展种子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发挥行业协会的纽带作用。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