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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宁市司法局
【发文字号】 南司报[2011]58号
【颁布时间】 2011-11-09
【实施时间】 2011-11-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274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南宁市司法局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接上页]
我局全年没有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

  (七)建立健全学法培训制度,提高机关人员依法行政素质能力

  我局重视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素质的提高,积极开展法律与依法行政知识的学习宣传,结合实际制定本局机关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方案。一是结合党组中心组学习,组织党组成员和科级领导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二是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有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处级领导干部参加全市组织的法律讲座的学习,并选派科级干部参加组织、人事、统战、法制、外事、妇联、保密等部门在市委党校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参加全市普法统一考试。采取专业培训、以会代训、收看录像和“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开展干部继续教育培训,每年组织举办各县区依法治市办公室人员(市直中小学校校外法制副校长)培训班、基层司法所长(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培训班、各县(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和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培训班、国家司法考试考务人员培训班等;并参加自治区司法厅举办的公证员、律师、法律援助中心、基层法律服务人员专业技术培训班,全年人均参加培训20天,达到了在职干部全员培训的要求,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工作能力。

  二、存在问题

  一是依法行政机制仍需进一步理顺。目前,我市政府法制机构的设置为市、县两级,乡一级政府未设置专门的机构;我市县(区)司法行政机关普遍没有设置专门法制机构和人员编制,有的县区连兼职法制工作机构和人员都没有,影响了基层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二是依法行政意识仍需进一步牢固树立,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仍有待继续提高。一些单位、部门对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不够重视,认识还不到位;少数干部对本系统的行政执法职责、规范了解、熟悉不够,行政执法水平不高。

  三、改进措施

  1、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法制机构建设。

  2、继续加强行政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推动依法行政成为机关工作人员自觉的行为,并使之真正融入到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和领域中去,推进依法行政各项措施全面落实。

  

  
二○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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