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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淄人社明电[2011]4号
【颁布时间】 2011-11-25
【实施时间】 2011-11-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297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淄博市公安局等关于下发《淄博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2011)

[接上页]
(四)重视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和办法。要积极建立和推广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等,逐步扩大其实施范围;要积极推行农民工工资发放实名制,通过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等办法;要加快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网格化、网络化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发现和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完善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

  (五)认真做好相关材料报送和专项检查总结工作。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将本地区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联系人、联系电话,执法检查阶段进展情况及书面总结、统计表等材料报市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报或错报、瞒报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地址:张店区联通路202号

  联系电话:0533-2793783  传真:0533-2861170

  电子信箱:ld2861170@163.com

  联 系 人:翟木勇 张吉森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淄博市公安局

  淄博市国资办

  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淄博市总工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2

  
淄博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孙树仁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李建成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会计师

  刘建业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倪 强 市公安局副局长

  孙鸣文 市国资办副主任

  吕丕军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郭乃焕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成  员:郭光彩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处处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朱玉国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清欠办主任

  张 智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四大队副大队长

  孙立春 市国资办股权科科长

  郎云燕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局副局长

  张龙泉 市总工会保障部部长

  

  附件3

  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情况

  

  填报单位名称:

  

 

检查用人单位情况

拖欠工资情况

处理情况

 

用人单位

户数

(户)

 

用人单位

户数

(户)

涉及职工人数

(万人)

涉及金额

(万元)

补发工资人数

(万人)

责令支付工资及赔偿金总额

(万元)

涉及职工人数

(万人)

其中:

农民工数

(万人)

农民工签订

劳动合同人数

(万人)

合计

其中:

农民工

合计

其中:

农民工

 

其中:

 

其中:

合计

农民工

合计

农民工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建筑

企业

2

 

 

 

 

 

 

 

 

 

 

 

 

 

加工

企业

3

 

 

 

 

 

 

 

 

 

 

 

 

 

住宿和餐饮企业

4

 

 

 

 

 

 

 

 

 

 

 

 

 

其他用人单位

5

 

 

 

 

 

 

 

 

 

 

 

 

 



  其他情况:1、参加检查人数 人;2、印发资料 万份;3、咨询次数  次;4、公布欠薪严重违法单位数: 户。

  单位负责人:  处(队)负责人: 制表人: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加工业企业主要指食品、纺织服装、玩具、家具制造、金属加工以及电子产品装配等加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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