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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开拓市场、扩大就业、人员培训。扶持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和民族手工艺品生产企业发展。 专栏3 特色优势产业重点工程 继续扩大兴边富民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试点,重点选择具备一定规模、带动性强、辐射面广、市场竞争力强的特色优势产业予以支持,带动边民增收致富,推动县域经济发展。 扶持特色种养业发展。做好示范引导,搞好信息、技术、销售服务,大力发展传统产业。重点扶持边境贫困村因地制宜发展有机绿色农业、特色种植业和养殖业。 扶持支柱产业发展。重点扶持市场开拓能力强、科技含量高、可有效发挥资源优势的支柱产业,推动边境地区经济特别是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切实提高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扶持特色旅游业发展。切实加大边境地区旅游产品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当地民族、文化、历史、区位、自然等有利条件,努力打造特色游、跨境游和民族风情游等旅游产品品牌,促进边境旅游的健康发展。 扶持龙头企业发展。积极鼓励和支持边境地区走产业化扶贫的道路,重点扶持一批涉农龙头企业,采取“公司+农户”、“合作组织+农户”、“企业+协会+农户”等方式,加大农业合作社的建设,带动农民增收,缩小贫困面和贫困程度,促进边民尽快脱贫。 四、政策措施 (一)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积极引导争取各类国际组织、政府机构、企业、个人等援助、捐助边境乡村,帮助发展各项事业。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边境建设事业补助费,重点用于解决边境地区乡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急难问题。在争取国家兴边富民行动专项资金的同时,省及市(地)、县(市、区)要按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优先安排兴边富民行动项目。积极鼓励、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对边境地区有市场、有效益、有信贷条件的项目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争取国家安排的贴息资金和扶贫贷款,增强边境地区乡村对信贷资金的吸引力。 (二)支持边境贸易发展。 完善和加强边境口岸“互市贸易区”建设。加大对口岸基础建设的投入,推进电子口岸建设,在出口退税、过境人员出入签证等方面,进一步简化手续,放宽限制,提高通关效率。实施优惠的边贸税收政策,支持边境口岸通关、运输和储存条件的改善。 (三)落实发展社会事业的优惠政策。 加大公共教育资源特别是新增教育投入向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的倾斜力度,对边境地区少数民族寄宿制学校优先纳入县级发展建设计划。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政策在边境地区全面落实,并逐步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改善办学条件,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正常运转。 (四)实施兴边富民行动重点工程。 按照国家要求和省政府总体部署,在边境地区大力开展兴边富民行动重点工程建设。主要包括11项重点工程:以水、电、路、通信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以泥草房、危旧房改造为主的住房改造工程;以资源合理配置为目的的产业结构调整工程;以提高城市化水平为重点的小城镇建设工程;以人文和自然环境为优势的旅游开发工程;以民族名优特新为重点的绿色、特色产品工程;以边境贸易为核心的外向型经济开发工程;以人才为本的人才队伍培养建设工程;以继承和发展民族文化为宗旨的文化设施建设工程;以改善民族医疗卫生条件为重点的提高少数民族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工程;以维护边境地区和口岸安全稳定为重点的边境平安建设工程。实施以上工程,必须坚持“先易后难”的原则,条件成熟、容易实施的工程项目首先实施;必须坚持“先重后轻”的原则,涉及大多数人民群众利益和投资少、见效快、收益大、具有长远性效益的重点工程项目首先实施;必须坚持“以点带面”的原则,不断总结、推广试点经验,逐步扩大实施范围。 五、组织保障 切实加强对兴边富民行动的组织领导。坚持“统一领导,国家扶持,省负总责,县抓落实”及“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动”的原则,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定期研究,定期检查,努力形成协调配合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兴边富民行动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的作用,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组织协调责任,加强对规划实施和进展情况的统计监测,认真做好相关信息的采集、整理工作。各级发改和财政部门要会同民族工作部门监督检查规划实施和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向本级政府报告规划实施情况。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兴边富民行动的有关政策,宣传边境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宣传各族人民开发边疆、保卫边疆、发展边疆的事迹,营造全社会支持、帮助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