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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枣庄市政府
【发文字号】 枣政发[2011]56号
【颁布时间】 2011-11-09
【实施时间】 2011-11-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354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防震减灾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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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据专家预测,“十二五”期间,我国华北地区发生6级以上破坏性地震的危险性增强,其中苏鲁皖交界处被划为重点监测区。我市紧临苏鲁皖交界重点监视防御区,自1995年苍山5.2级地震后,地震形势相当严峻。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防震减灾工作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树立全面的预防观;坚持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强化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坚持强化基层,进一步完善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防震减灾服从并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牢固树立防震减灾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观念,强化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地震安全环境。

  

  2.坚持城乡防震减灾协调统筹发展。高度重视城市和重大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依法开展重大建设工程和生命线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加强广大农村地区的抗震设防监管,努力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3.坚持推进地震科技进步。发挥科技支撑和引领作用,继续加密地震监测网络,加大地震科技研究,加强对地震科技新技术、新理论、新成果的转化和运用,不断提高地震监测预报、抗震设防和应急救援技术水平。

  

  4.坚持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加强舆论监管,强化引导作用,采取主动、慎重、科学、有效的方式方法,深入持久地进行地震科普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和能力。

  

  (三)工作目标。

  

  “十二五”期间我市防震减灾的目标是:夯实全市防震减灾工作基础,地震监测、震灾防御、应急救援三大工作基本覆盖各区(市),全社会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我市防震减灾工作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1.提高地震监测预警能力。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建设市级地震综合台,加密测震及前兆台网,全市地震监测能力达到1.5级,30分钟内完成地震烈度速报。

  

  2.提高地震综合防御能力。新城区要完成活动断层探测,各区(市)驻地要完成地震区划工作。推广农村安全农居工程,各区(市)至少建成1处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60%以上新建的农村民居和村镇公用设施采取有效抗震措施。对新建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依法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严格按照审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和相关行业的抗震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逐步开展地震紧急自动处置技术系统的建设。

  

  3.提高地震应急处置水平。地震应急组织体系、地震应急预案管理系统、地震应急指挥技术装备、地震应急救援队伍等进一步得到完善;政府对地震事件的处置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明显提高。

  

  4.提高公众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各区(市)要全部开通“12322”防震减灾公益服务热线,中小学生的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达到100%。广泛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活动,社会民众防震减灾知识得到增强,自救互救能力得到提高。

  

  5.提高震后恢复重建能力。各区(市)至少建成2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救灾物资储备基本满足地震救灾的需要,震后灾民24小时内得到基本安置和生活救助,3日内能够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三、防震减灾工作重点

  

  (一)提高地震监测预报能力。

  

  1.抓好台站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地震台网中心,优化地震观测台站,加密前兆观测台点,规划建设市地震综合台;各区(市)要建成1个测震台、1个强震台、1-2个地震前兆骨干观测站点。

  

  2.强化群测群防工作。积极推进地震宏观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和地震知识宣传网的建设,各区(市)至少建设1个配备地震专业设备的群测骨干点;各乡镇(街道)要明确1名防震减灾助理员,各村(社区)要确定1名地震灾情速报员,逐步形成“三网一员”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

  

  3.推进防震减灾信息共享。依托省级防震减灾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我市防震减灾信息系统,发挥震情、灾情、抗震技术、科普教育等信息的作用,提高地震科技信息服务能力,为经济建设、社会公众、应急管理等提供信息服务。

  

  4.提升地震预报预警水平。加强科学研究,提高地震监测预报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开展地震紧急自动处置技术系统研发和使用,提高重要工程设施的地震预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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