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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改善培养对象的医疗保健条件,定期安排他们体检,加强疾病的预防、治疗和保健,组织休假活动。 (四)加大对培养对象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多种宣传途径,大力宣传专业技术业绩突出的培养对象在促进体育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 四、考核与管理 (一)建立“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百人计划”组织实施协调机制。体育总局人事司牵头抓总,科教司、政法司、经济司等职能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及时研究和解决组织实施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建立培养对象考核制度。培养对象纳入培养计划后,在培养周期内每年须填写《“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百人计划”培养对象年度进展报告》,并附相关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后,于次年2月15日前报送体育总局人事司;培养周期第三年,体育总局人事司牵头对培养对象重点进行专业技术工作实绩和业务能力的期中考核,提出考核意见,并对培养对象进行适当调整;培养周期期满后,体育总局人事司牵头对培养对象进行期终考核。 (三)培养对象所在单位要在认真做好针对培养对象的各项培养工作的同时,采取积极措施,加强本单位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的培养。 附件3: “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百人计划”推荐人选信息详表 编号: 姓名: 工作单位: 推荐单位: 填表日期: 国家体育总局人事司 2011年制 a、基本情况
b、学习简历(从大专填起,含国外教育经历)
c、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从中级职务填起)
d、兼任行政(管理)职务简况(从正科级任职填起)
e、国内外主要学术组织兼职情况(限七项)
f、获得成果奖励和荣誉称号情况
g、主要业绩简述(限500字) h、推荐意见
附件4“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百人计划”推荐人选信息简表“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百人计划” 推荐人选信息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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