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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政府
【发文字号】 办字[2011]149号
【颁布时间】 2011-11-23
【实施时间】 2011-11-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367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北省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二)第二阶段目标。到2014年底,保定等5市实现“两网化”管理全覆盖,“两网化”管理工作标准达标率为80%以上;石家庄等6市的“两网化”管理工作标准达标率为100%。

  

  实施进程。到2013年底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不断充实、更新信息数据库。保定等5市完成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培训,着手采集网格内用人单位的用工信息。到2014年底前,全面运行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实现对用人单位的动态监管并利用网络按程序处理劳动保障监察业务的目标。石家庄等6市进一步完善“两网化”管理的各项内容,提高工作质量,达到并力争超过工作标准。

  

  (三)第三阶段目标。到“十二五”末,全省实现“两网化”管理全覆盖,全省“两网化”管理工作目标达标率平均为95%以上。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管理到位、责任到人”的监察执法监控网格和“信息准确、数据齐全、资源共享、实时监控”的网络信息系统,形成全方位覆盖、全过程监控、分类化管理的新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机制,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依法维护权益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实施进程。到2015年底,全面规范、提升全省“两网化”管理工作水平,建立覆盖全省城乡、对用人单位实时监控和动态监管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系。在此基础上,根据依法行政的需要,开发劳动关系预测预警、案件移送督办、统计信息汇总分析等功能模块,开发运行“两网化”管理电子地图,拓宽网上办案功能项目,形成符合信息化时代要求的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劳动保障监察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在全省实现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总体目标。

  

  各设区市要根据以上实施进程的总体安排,结合本地实际,在实施细则中列出完成“两网化”各项工作的具体时间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各地工作进程和完成质量进行督导、考核,确保“两网化”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实施内容和工作标准

  

  (一)科学划分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是将管辖区域划分为若干网格,每一网格配备1名劳动保障监察员、2名以上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履行宣传政策法规、采集用人单位信息、调处简单劳动纠纷、上报举报投诉材料、发现和上报违法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等职责。各设区市要按照分级负责、分工协作原则,以乡镇(街道)为基础、以用人单位劳动者数量为依据、以方便劳动者维权和服务企业为导向,科学合理划分网格,将城乡用人单位全面纳入网格监管范围。设定网格编码,绘制网格示意图,落实网格职责。

  

  工作标准。网格划分布局合理,人员配备到位,确保每一个用人单位都在劳动保障监察网格管理覆盖之中,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人员到位、责任明确、跟踪及时的覆盖城乡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监管网。

  

  (二)切实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标准化要求,在加强市、县两级劳动保障机构建设的同时,为确保劳动保障监察网格职责落到实处,各地要结合当地用人单位分布情况,在乡镇(街道)依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明确专人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具体承担保障监察网格工作职能。按照人社部发〔2011〕79号文精神,充实、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严格按照网格配备要求落实人员。通过开发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公益性岗位或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按照“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原则,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可是专职,或是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工作人员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需经培训合格后上岗,且每年至少接受一次业务培训和考核。

  

  工作标准。市、县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健全,加强县级劳动监察队伍建设,乡镇明确机构和人员,职责分工明确,人员足额配备到位。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一般以大专以上毕业生为主体,经过相应培训、考核;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管理制度健全,建立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信息管理库,队伍结构合理、相对稳定;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应服装整洁,配备统一的工作证件和胸牌。

  

  (三)建设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将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纳入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坚持统一建设方针,依托全省已建成的网络硬件平台,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发的统一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上,进行全省统一软件二次开发。软件的部署采用省、市分布式模式:以覆盖大部分设区市的全省集中式系统为基础,省级建立数据交换平台,逐步实现全省数据的集中管理,支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及网格的监察执法工作。根据《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指标集和代码》(人社部发〔2010〕84号),结合我省劳动保障监察各项业务工作的具体要求,研发全省统一的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软件,部署到全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并对工作人员进行应用培训,实现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工作与管理信息系统的有机融合。按照“一户一档”方式采集网格内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合同签订和社会保障等情况的信息,建立包括用人单位用工信息、执法方式信息、监察案件信息、网格管理信息、监察机构和监察员信息等在内的劳动保障监察信息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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