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无锡市政府
【发文字号】 锡政办发[2011]332号
【颁布时间】 2011-12-06
【实施时间】 2011-12-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385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接上页]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12月16日至2012年1月31日)。在2011年前期有关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以鲜肉及肉制品、超市熟食卤菜、“地沟油”等为重点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及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对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必要时组织开展联合整治,严厉打击影响广大群众饮食安全的制售假劣食品违法行为。加大督查督办的工作力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三)督查总结阶段(2012年2月1日至2012年2月7日)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做好自查总结工作,于2月7日前将本地、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市食安办(传真:82702956,邮箱:wxfdahh@126.com)。

  

  五、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与深化食品安全行动年、深入推进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以及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工作相结合。要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在以往工作基础上更大规模、更加深入地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任务明确、责任到位、成效显著。

  

  (二)迅速行动,协同配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积极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及上下级之间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密切配合,搞好衔接,避免真空,堵塞漏洞。要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监管专业队伍和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做到监管信息及时沟通,重要情况随时通报,协查任务按时完成。各级食安办和各成员单位,要实行“两节”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加强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畅通,对于漏报、瞒报、无故迟报的,要予以通报。

  

  (三)积极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有效利用各类食品安全宣传阵地,采取报道、专栏宣传、信息发布等手段,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效。建立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简报制度,实施食品安全信息及数据报送周报制(见附件),每周通报一次各地区、各条线的工作情况。各地区食安办、各有关部门联络员每周五下午4时前将本周本地区、本部门工作信息和报表报送至市食安办。及时揭露并曝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防止恶意炒作。在整治期间,市食安委对群众反映的有效线索,根据罚没的3%-5%给予奖励,案值超过5000元的最低给予500元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3万元。进一步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督查,确保效果。市政府将组织本次专项整治的全面督查。对措施不得力、成效不明显或发现问题没有及时查处的地区和部门,将予以通报;对经查实有非法制售窝点,仍然没有及时排查、取缔的,将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各地区要建立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督查工作机制,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各级食安委、监察等部门要邀请本地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本地区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查,扎实推进工作落实,责任到位。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认真总结专项整治行动的好经验、好作法,进一步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及时发现机制和快速追查溯源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不断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逐步建立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和制度。

  

  附件: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

  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年月日

  

  

项目

数量

项目

数 量

领导参与整治工作情况

人次

查处食品案件数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检查情况

人次

移送司法机关数

新闻报道刊播整治情况

篇次

抓获犯嫌疑人人数

督导检查情况

逮捕人数

目标任务推进情况

生猪瘦肉精抽检情况

批次

涉及货值金额

万元

上市肉品“瘦肉精”抽检合格率

%

没收违法所得

万元

出厂(场)肉品出自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比例

%

涉及货值金额

万元

大型超市卤菜抽检覆盖率

%

没收违法所得

万元

抽检品种比例

%

取缔无证照生产企业数

对菌落总数严重超标或发现致病菌的经营单位处理率

%

取缔无证经营企业数

对菌落总数严重超标或发现致病菌的经营单位通报率

%

取缔无证照餐饮单位数

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关于《无锡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知晓率

%

捣毁制假售假窝点数

纳入收集、运输、处置管理体系的全市大型宾馆饭店、机关食堂数量

查处不明餐厨废弃油脂

千克

检查情况

出动执法人员数

人次

查处不合格食用油

千克

出动执法车辆数

台次

查处不合格肉及肉制品

千克

检查各类食品企业数

查处不合格水产品

千克

责令整改数

查处不合格豆制品

千克

提出整改措施

查处不合格奶制品

千克

食品抽检批次

查处不合格白酒 

千克

其他

查处不合格葡萄酒

千克

查处不合格儿童食品

千克



  备:典型案件情况另加附页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