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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加大“三农”工作力度。 1.强化政府“三农”工作职责。坚持把农村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将规划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分解到年度,建立相应的目标责任制。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农村工作,县级政府要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在农村工作上。农口部门要结合部门工作职能,制定专项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狠抓落实。涉农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更加积极主动地支持服务“三农”。 2.完善农业农村工作推进机制。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善于运用市场机制,加强对资源配置的宏观调控,保障主要农产品供给,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在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中,要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农民发展农村经济和增收创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和发动农民采取自筹资金、“一事一议”等多种方式投入资金、投工投劳。要注重培育和壮大带动主体,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专业大户对农民的辐射带动作用。引导各类主体参与农村产业发展和公共设施建设。强化农业农村工作协调机制,增强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的统筹协调职能。 3.健全农村基层治理机制。加强基础政权建设,扩大村民自治范围,推进信息公开,健全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保障农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深入开展“乡学文建明,村学王家元”活动,大力学习推广“文建明工作法”和“春风经验”,深入推进农村创先争优活动,大力推广“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推进乡镇政务和村务公开,扩大基层民主,建立健全民主监督机制,依法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4.加强农村法制建设和社会管理。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搞好法律服务,提高农民法律意识,推进农村依法治理。加快建设农村综合执法体系,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强化涉农执法监督和司法保护。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农民权益机制,畅通农村信访渠道,坚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拓宽农村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社会矛盾。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体系建设,健全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司法、信访等多渠道调处纠纷的工作机制。加强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创建活动,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附录 名词解释 1.“三化同步”: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提出,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 2.“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指从2009年到2016年,加快建设一批重点水利工程,新增和恢复蓄引提水能力86 亿立方米,新增有效灌面1069万亩,相当于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 3.现代农业示范区(园区):2010年,我省开始创建一批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示范区典型和样板,旨在探索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 4.“三品一标”: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是政府主导的安全优质农产品公共品牌。 5.土地银行:指主要经营土地存贷业务和有关金融服务的中介组织。农民自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存入“土地银行”,收取存入“利息”,“土地银行”再将土地划块后贷给愿意种植的农户,收取贷出“利息”。 6.“大园区、小业主”:指村集体统一规划、农民分散经营、农产品集中销售的农业经营模式。 7.全域灌溉:指区域内所有耕地实现有效灌溉,在较高水平保障生产、生活、生态用水的同时,力争同步实现优质供水。 8.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按照新农村建设要求,以连锁经营、现代物流等现代流通方式,新建、改造、提升供销社传统经营服务网络,形成的立足农村、覆盖城乡、运转高效、双向流通的流通服务网络。 9.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在乡村兴办的集农村消费购物、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产品购销、科技服务、信息交流、文体娱乐、健身医疗、宣传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向农民提供综合化、系列化、社会化服务的新型为农服务组织。 10.粮食流通服务综合体:指国有粮油购销企业以粮食收购、销售、兑换、成品粮油销售为主业,辅以销售农民生活用品、农业生产资料和特色农产品收购、交易的综合性连锁服务网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