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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京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发[2011]270号
【颁布时间】 2011-12-02
【实施时间】 2011-12-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387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公交改革与发展五年(2011—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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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实施公交绿色环保工程。推动天燃气、油电混合动力等清洁能源公交车辆应用,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中,逐步达到清洁能源公交车占60%以上。试点推进公共自行车的租赁发展,实现路面公交、轨道交通的“最后一公里”接驳。

  

  (1)新购公交车。2015年前新购公交车3500辆,淘汰所有国ⅲ(不含)以下标准的公交车。

  

  (2)建设绿色公交示范线路。2011年,依托省绿色公交项目资金,建设绿色公交示范线路,统一部署使用清洁能源公交车辆,每年争取树立一批管理到位、排放达标、节能减排效果明显的绿色公交线路。2015年底前,所有公交车环保性能达标。

  

  (3)研究建设有(无)轨电车线路。对有(无)轨电车建设方案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实施计划。

  

  (4)试点推广公共自行车租赁。2012年,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公共自行车在地铁站周边等区域的使用。

  

  6、实施城乡公交均等工程。推进公交公平化,体现公交公益性,加快城乡公交和客运建设,实现城乡客运统筹发展。

  

  (1)城乡公交一体化。2012年底前,高淳县、溧水县镇村公交开通率达100%。2015年前,建设乡镇19个四级枢纽站。城区居民公交换乘系数控制在1.35以内,城乡居民一次乘车直达镇街,农村居民一次换乘到达区(县)城。城市公交、客运班线覆盖、镇村公交公司化率均达100%。

  

  (2)实行城乡公交刷卡付费措施。2012年前,完成全市城乡公交车实行ic卡刷卡付费工作。

  

  (3)实施公交换乘优惠措施。公交车与公交车、地铁之间的换乘,在现行低票价的基础上,采取进一步优惠政策,鼓励换乘,提高公交分担率。2012年,研究公交换乘优惠政策,2014年前,实行公交换乘优惠的措施。

  

  (三)加强城市公共交通的管理,提升城市公交服务质量

  

  1、实行公交成本规制。2012年底前,建立严格规范的企业成本规制体系。通过建立单位成本标准,合理界定公交行业成本范围,科学测算、审核和评价公交企业经营状况,以促进公交企业进行成本控制。同时,将成本规制作为公交财政补贴的重要参考依据。

  

  2、建立公交服务规范。按照《南京市城市公交行业管理规范》,全面修订现行的服务标准,完善五项服务规范标准(驾驶员、站调人员、导乘人员、车容车貌、站容站貌),建立一套标准化的服务流程。按照标准要求,加强督促和管理。

  

  3、实施公交惠民政策。在现有惠民政策的基础上,做好对盲人等残疾人特殊群体的文明服务,加大公交无障碍设施的投入和建设,实行票价的优惠政策。

  

  4、强化公交企业管理。增强公交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加强公交企业的自律管理;按照公交营运服务各项指标,规范营运时间、车辆配套、服务供应、票务管理、安全行车等标准。按年度实施公交企业的绩效审计、考核考评,并与企业的财政补贴挂钩,促进企业规范服务,优质服务。

  

  (四)建立健全公交改革与发展保障机制

  

  1、成立市公交改革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交通运输局、发改委、住建委、国资委、文明办、规划局、财政局、物价局、审计局、国土局、公安局、环保局、城管局、地铁指挥部、城建集团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南京市公交改革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推进全市公交改革与发展的日常工作。

  

  2、建立公交优先保障机制。切实提高对我市公交改革与发展的认识,加大对公交发展的投入,建立长效稳定的公交投入和补贴补偿机制,明确投入主体和责任。落实公交的基础设施建设优先、行驶路权优先和道路信号优先等政策,建立市、区(县)和部门联动综合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特别是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3、建立多方参与和监管机制。建立公共服务民主参与机制,成立市民乘客委员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让公共服务更加贴近群众需求;发挥行业部门的监管职能,按照规范要求和标准,加大对公交企业的监督管理。

  

  五、实施步骤

  

  共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1年12月31日前)。各职能部门依据总的实施计划,按照工作任务分工,制定本部门、单位具体详细的实施计划,报市公交改革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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