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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建立健全卫生系统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制和定期会议、工作督查、年度总结等制度。 (二)继续加强卫生法制宣传教育机构建设,保证普法工作所需人员和经费。 (三)落实卫生普法工作责任制,明确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实行目标量化管理,对卫生普法工作定期进行督导检查。 (四)建立健全卫生法制宣传教育激励监督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认真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和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 附件2: 河北省卫生厅“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及具体职责分工 一、省卫生厅“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杨新建(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李建国 (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成员如下: 周志山(办公室主任) 贺建平(人事处处长) 范素文(规财处处长) 马 哲(监督处处长) 刘同祥(政法处处长) 马 剑(药政处处长) 尤殿平(应急办主任) 尹亚平(农基处处长) 胡 炜(妇幼处处长) 姜建明(医政处处长) 翟京波(疾控处处长) 彭 伟(科教处处长) 段云波(中医药局局长) 尹文晶(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刘春明(监察室主任) (二)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设在卫生厅政法处: 主任:刘同祥 成员:刘赛玉 高庆丰 杨雅丽 邢 建 二、具体职责分工 参照卫生部做法,作如下分工: 厅办公室:协助和配合厅政法处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大型宣传活动的策划和实施; 人事处:负责公务员法制培训考核工作; 政法处:负责全省卫生系统“六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厅机关和厅直单位普法工作的组织实施。 其它各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法制宣传教育相关工作。 附件3:河北省卫生系统2011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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