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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司法行政工作十二五发展规划 “十二五”时期(2011年-2015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为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发展,针对我市实际,现制定郑州市司法行政工作“十二五”规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工作,服务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加强社会建设的大局,紧紧抓住影响我市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努力提高司法行政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为郑州都市区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把司法行政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服务大局中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牢固树立人民群众主体地位意识,通过认真履行司法行政各项职能,落实服务为民。坚持联系实际,科学发展。把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着力研究解决司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推进司法行政思想观念、工作机制、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法的创新。 (三)总体目标 监管教育更加规范有效。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更加凸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更加高效。普法依法治理更加深入。队伍建设和工作保障更加扎实。司法行政各类资源得到充分整合,保障机制更加完善,司法行政职能得到全面履行。 二、主要业务工作 (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突出抓好宪法和基本法律制度的学习宣传,大力抓好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树立权利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法治、崇尚法治、厉行法治的良好氛围。2.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加强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健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健全完善并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养成法律思维,提高运用法治手段解决经济社会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加强对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考核机制,并将成绩作为年度考核、任职晋升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法制宣传教育的主导作用,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深化“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单位”活动,切实抓好管理对象和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教育和引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引导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深化“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活动,开展农村(社区)干部、“法律明白人”和“大学生村官”法制教育培训,发挥他们在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化解矛盾中的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深入开展“五个重点”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紧紧围绕影响郑州都市区建设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扎实开展重点工作、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问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执法不作为、慢作为、滥作为和不文明执法行为,甚至执法犯法、徇私枉法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着力解决群众不能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影响和谐稳定的问题;着力解决违法建设、违法经营、违法广告、违法占道,影响发展环境、文明形象的问题。使全体公民养成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意识,营造有利于都市区建设、平安、和谐、文明的群众满意的幸福环境。 4.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要通过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普法与文化的结合,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特别是执法机关和专业文化团体、业余文艺团体、各级文化馆(站)积极参与法治文艺作品的创作和推行,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定期举办法治文艺汇演。完善城区、乡村公共活动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建设农村、社区法制宣传栏和一批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区、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橱窗等具有区域特色、内容丰富的法治文化宣传阵地。郑州日报、郑州人民广播电台、郑州电视台以及各县(市、区)广播、电视等各类媒体要办好普法栏目、专栏(版)和法制频道。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普法网站、移动多媒体等新兴传媒手段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12·4”法制宣传这一品牌,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 |